一、项目编号:JSZC-320305-JSYZ-C2026-0008

二、项目名称: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91320116598034087A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逸夫管理科学楼14层84.75(均分制)142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服务范围:为建设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提供必要的服务和管理,其中包括样地系统建设、专项监测与调查、巡护与管护体系建设、智慧管理平台等工作。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服务及技术要求服务时间:两年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中的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技术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晓芹、石帅、周薇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21890.0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16日2.定标日期:2026年9月28日3.各供应商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单位地址:徐州市贾汪府佐路7号联系人:吴文斗联系电话:159969808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徐州鼓楼区中山北路300号君盛广场1幢1单元1207号、1208号、1209号联系人:赵明联系电话:0516-8300660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明电话:0516-83006601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pdfJSZC-320305-JSYZ-C2026-0008采购文件.doc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05-JSYZ-C2026-0008项目名称: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从业人员(243(注:已包含分公司人数))人,营业收入为(51676.78万元),资产总额为(172419.36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日期:2026年9月28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1项目编号:JSZC-320305-JSYZ-C2026-0008采购人: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九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5-JSYZ-C2026-0008(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公司合作,请按以下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第一章项目说明

一、采购人: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贾汪区重点维管植物资源样地建设工程

三、项目编号:JSZC-320305-JSYZ-C2026-0008

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5-JSYZ-C2026-0008)。

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8、《合同草案条款》。

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易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

十

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

十

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最下方“常用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jszc/logi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zfcg/index.html),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箱,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jszc/logi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zfcg/index.html),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28日10:00(北京时间)。(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jszc/logi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czj.xz.gov.cn/zfcg/index.html),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s://jszfcg.jsczt.cn/jszc/logi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相关服务--资料下载,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

十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二)资格条件(1~8项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上传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无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电子签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加盖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