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524]RKJY[TP]2026001

二、项目名称: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宣传印刷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福建霖川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新科广场2号楼坂上社37-2号309室-F 315,700.00元 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宣传印刷采购项目(总价):3157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服务类(福建霖川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1-1广告宣传服务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宣传印刷采购项目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1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315,7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占志坚 评审专家: 周开河 、 王彩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泉州市政府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泉采协【2026】3号)文件规定计算: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1.5%,中标人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宣传印刷采购项目:0.5万元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最终报价换算成成交人的成交折扣率(小数点保留两位数),成交折扣率为4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安溪县公安局地址:福建省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联系方式:136759482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十路999号智巢创新空间E座5层北区联系方式:17706075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华电话:17706075017融科匠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9日相关附件: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霖川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df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溪县公安局的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宣传印刷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溪县公安局广告宣传印刷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福建霖川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29.582万元(大写:伍佰贰拾玖万伍仟捌佰贰拾元),资产总额为345.3772万元(大写:叁佰肆拾伍万叁仟柒佰柒拾贰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福建霖川聚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4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