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项目信息项目编号: CG2026SHA022399 项目名称: 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场景定制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货物类 交易金额: 90.0万元 项目价款支付方式: 场外结算 交易方式: 竞价采购 采购流程 常规交易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工业公司 项目的其他描述: 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场景定制采购项目,详情见采购清单,报名前提前联系王先生,联系方式13816738208,项目成交后,成交方未提前与采购方取得联系的,采购方有权不予认可其成交资格,不予签订采购合同。竞价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家电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等内容,竞价人资质状态应正常,无异常惩戒记录,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及行业处罚,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颖(13816738208) 竞价规则竞价方式: 减价 预定竞价日期: 2026-10-12 起拍时间: 15:00 竞价时长(分钟): 30 货币单位: 元 起始价: 900000.0 竞价幅度(元): 1000.0 允许起始报价: 允许 公告信息供应商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9-29 公告截止时间: 2026-10-12 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 2026-10-10 17:00 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180000.0 元 公告备注平台声明: 本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由采购方负责,公告信息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报名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报名方向上海农交所登记报名意向,即视为该报名方已确认自身符合招标、采购公告的要求,接受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所有条件并自愿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郑重提醒意向报名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名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签订合同时,采购方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报名保证金将按照违约处理。 重要告知: 报名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账户:上海农商银行,账户随项目生成(以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方递交报名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无法参与后续活动。报名方提交报名申请并完成报名及缴交易保证金操作,即视为报名方已确认自身满足招标、采购公告的条件、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同意与采购方按照以下合同模板签订正式合同,该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对成交方及采购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报名方在报名时候填写的联系人和保证金缴纳卡号必须对应。如企业报名,联系人填写企业名称,保证金缴纳卡号为企业卡号(与银行预留企业名称,卡号一致;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代付)。 附件下载附件列表: 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场景定制采购项目清单.xlsx 具身智能实景实训场景定制采购项目合同.docx 家具电器软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采购方):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工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133438751B地址:富联路681号联系人:王振琦联系电话: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甲方采购家具、电器、软装等货品的供货、安装、售后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采购货品明细甲方向乙方采购家具、电器、软装类货品,具体品类、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单价、总价、技术标准、工艺要求等详见本合同附件《采购货品清单》。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货品包含但不限于各类家具、电器、窗帘物资,所有货品需适配甲方项目现场使用场景。1.2本合同货品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该价格为固定包干总价,包含货品材料费、生产制作、包装、运输装卸、上楼搬运、现场安装、调试校验、配套辅材、人工成本、运输保险、含税税费、质保维保、清运保洁、售后保障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本合同总价为固定闭口总价,不受市场材料、人工、物价波动影响,除双方书面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货品增减、现场签证外,乙方不得擅自调价、额外增收任何费用。第二条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2.1乙方所供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行业规范、地方标准,同时满足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技术参数、材质、工艺、外观、环保等级等全部要求,杜绝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翻新产品产品。2.2家具类货品需材质属实、工艺精良、结构牢固、无开裂变形、无掉漆划痕、无异味污染,环保指标符合国家室内装饰材料环保标准。2.3电器类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具备产品合格证、原厂保修凭证等全套资料,性能稳定、功能完好、无翻新维修史,符合国家电器安全使用标准及节能规范。2.4软装类货品面料、材质、花色、尺寸需与甲方确认样品完全一致,无破损、脱线、污渍等质量问题,满足室内装饰使用要求。第三条交货、安装与完工3.1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宝山区友谊西路888号项目现场(具体楼栋、楼层、房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2交货完工周期:本合同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自合同正式盖章生效且甲方下达进场通知次日起计算,乙方需在工期内完成全部货品的送货、安装、调试、保洁、收尾工作,整体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若分批次供货,具体批次进度、节点工期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进度计划为准。3.2.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各品类货品进场、安装、调试的里程碑节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工期考核依据。若关键节点逾期,视同总工期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3.3乙方全权负责全程运输、装卸、上楼、就位、安装调试,承担运输及安装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货损风险、人工及耗材成本,全程做到文明施工、规范作业,做好成品保护,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赔偿。3.4安装完成后,乙方需全面清理施工现场垃圾、杂物、包装废料,保持场地整洁干净,达到甲方现场管理标准。3.5因甲方场地移交延迟、设计变更等甲方原因需顺延工期的,乙方需24小时内书面报备甲方,经甲方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备货不足、人员缺位、施工失误等自身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验收标准与流程4.1验收依据:根据本合同条款、附件清单、样品、及现场管理要求综合进行验收。4.2乙方全部完工、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全套验收资料,甲方在收到申请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开展现场竣工验收。4.3验收内容包含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材质、外观、安装、效果、现场整洁度等全部内容。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确认单》;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需在甲方指定3-7个工作日内整改、更换、重做,直至验收合格,整改产生的全部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由乙方自行承担。4.4甲方验收仅为现场外观及数量核查,不免除乙方对货品内在质量及性能的责任。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隐蔽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材质与清单不符、结构缺陷、环保超标、电器核心部件非原装等)、性能故障的,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负责免费整改、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赔偿甲方损失。第五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所有付款均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足额、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发票信息与乙方签约信息一致,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固定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5.1预付款(50%):合同签订生效、乙方提交合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50%,作为项目备货、进场启动资金。5.2进度款(30%):乙方完成全部货品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80%(累计付款比例)。5.3结算款(20%):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取得审计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以审计价为基础,扣除上述已支付的进度款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价的100%。5.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5乙方账户信息如需变更,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出具书面盖章变更说明,否则甲方按原账户付款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质保与售后服务6.1质保期限(统一标准):本项目所有家具、软装类货品整体质保5年;空调、热水器、厨卫电器等电器设备质保5年;质保期结束后,所有货品仍将继续提供收费维修服务。质保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合格确认单》之日次日起正式计算。6.2质保期内,凡因产品本身质量、材质缺陷、工艺问题、安装失误导致的开裂、变形、掉漆、破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脱落松动等问题,乙方必须免费维修、更换全新货品、重做施工,不收取任何费用。6.3售后响应机制:甲方提出售后需求后,乙方24小时内电话响应、48小时内到场处理,常规问题3日内修复解决,重大故障7日内完成更换整改。乙方逾期未响应、未处理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维修费、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6.4乙方需设立专属售后服务,全程负责本项目售后对接、维保回访、问题整改,确保售后闭环。第七条双方权利与义务7.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货品质量、材质、工艺、备货进度、施工质量、现场管理进行全程监督、核查、抽检,对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货品及施工行为,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返工、退换货。(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对应节点货款,配合乙方提供现场施工条件、进场通道及必要的场地对接、交底工作。(3)甲方及时对接乙方完成货品样板确认、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对账结算等相关工作,及时反馈项目需求及质量问题。7.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所供货品全新、原厂正品、无质量瑕疵、无假冒伪劣,严格按照合同标准、行业规范、甲方确认样板及技术要求供货、安装,保质保量按期完工。(2)乙方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规定,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安全事故责任、人员伤亡责任及财产损失责任,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场地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赔偿。(3)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货品品牌、规格、型号、材质、工艺、配色,如需细微调整,必须提前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品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严禁将本项目供货、安装工作违法分包给第三方。(5)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售后对接、质保回访等全部工作,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资质、保修、结算等全套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期逾期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因乙方发票不合规、资料缺失、质量问题、违约行为导致的甲方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8.2乙方工期违约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总工期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并达到验收条件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累计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所有未付货款;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3乙方质量违约(1)乙方所供货品材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