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2026-04864252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6-1932576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广东省_广州市_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汉碁工业区汉碁大道1号联系方式:020-39269101供应商(乙方):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地 址:沙湾街道联系方式:1813872917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法律诉讼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0元合同金额: 3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番禺区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64252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乙方:广东百健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300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展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一)驻点值班服务司法所前台值班:每个工作日上午安排一名执业律师在甲方司法所前台坐班,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做好咨询记录与反馈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值班:每周工作日的两个半天时间安排一名执业律师在综合行政执法队驻点值班,参与执法程序合法性审查、执法文书审核、现场执法法律意见支持等。(二)重难点案件协调与矛盾纠纷调解参与重难点案件协调:甲方遇到重难点案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信访事项等),乙方团队负责人或指定律师及时对接,需到场参会的,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提供法律意见。重难点矛盾纠纷调解:甲方辖区内发生群体性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纠纷、重大民事争议等,指派具备调解经验的律师全程参与调解,起草或审核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三)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咨询就甲方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对甲方上报区政府的请示事项,从合法性、可行性角度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对甲方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甲方拟定或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四)案件代理代理甲方参与行政复议案件,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诉讼、经济仲裁案件: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五)突发事件与群体性事件法律处置参与甲方辖区内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现场法律处置,提出处置方案建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或远程提供法律支持,全程跟踪至事件平稳处置完毕。(六)合同审查与法律文书起草对甲方及下属单位各类合同(采购、工程、服务、合作协议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书面意见;(标准合同24小时内反馈审查意见,复杂合同48小时内出具初步审查要点,确保甲方及下属单位合同签署及法律文书的质量和效率。)为重大项目洽谈提供法律支持,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为甲方简易民事诉讼案件拟写起诉状或答辩意见书。(七)法治宣传与培训协助甲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宣传资料及案例素材: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为甲方工作人员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或法治讲座,重点围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固定、法律文书制作等实务内容,助力提升街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支持。(九)服务期内乙方代理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合计25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费用、简易民事诉讼起诉状/答辩意见书起草服务费费用,及5宗工程款和采购款专项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费用。超出前述代理案件数量范围的,代理行政复议按4000元/宗收费;代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按8000元/宗收费、代理行政诉讼二审及再审程序均按4000元/宗收费;代理民事诉讼、仲裁及刑事案件的,根据案-第1页-件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收费。(十)乙方委派简业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如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采计金额(元)品目名称需求描述单价其它服务内容购数量量单位(一)驻点值班服务司法所前台值班:每个工作日上午安排一名执业律师在甲方司法所前台坐班,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疑问,做好咨询记录与反馈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队值班:每周工作日的两个半天时间安排一名执业律师在综合行政执法队驻点值班,参与执法程序合法性审查、执法文书审核、现场执法法律意见支持等。(二)重难点案件协调与矛盾纠纷调解参与重难点案件协调:甲方遇到重难点案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复杂信访事项等),乙方团队负责人或指定律师及时对接,需到场参会的,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提供法律意见。重难点矛盾纠纷调解:甲方辖区内发生群体性纠纷、涉法涉诉信访纠纷、重大民事争议等,指派具备调解经验的律师全程参与调解,起草或审核调解协议等法律文书。(三)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咨询就甲方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提出法律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对甲方上报区政府的请示事项,从合法性、可行性角度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对甲方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对甲方拟定或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四)案件代理代理甲方参与行-第2页-政复议案件,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代理甲方参加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法律文书,出庭应诉;代理甲方参加民事诉讼、经济仲裁案件;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听证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五)突发事件与群体性事件法律处置参与甲方辖区内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现场法律处人员要求:1C23010100置,提出处置方案1项3300000.0000服务开始时间:2026年10月¥300000法律诉讼服务09日建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或远程提供法律支持,全程跟踪至事件平稳处置完毕。(六)合同审查与法律文书起草对甲方及下属单位各类合同(采购、工程、服务、合作协议等)进行法律审查,出具书面意见;(标准合同24小时内反馈审查意见,复杂合同48小时内出具初步审查要点,确保甲方及下属单位合同签署及法律文书的质量和效率。)为重大项目洽谈提供法律支持,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为甲方简易民事诉讼案件拟写起诉状或答辩意见书。(七)法治宣传与培训协助甲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法律宣传资料及案例素材;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为甲方工作人员举办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或法治讲座,重点围绕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固定、法律文书制作等实务内容,助力提升街道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规范化水平。(八)办理甲方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支持。(九)服务期内乙-第3页-方代理甲方及其下属单位合计25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代理费用、简易民事诉讼起诉状/答辩意见书起草服务费费用,及5宗工程款和采购款专项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费用。超出前述代理案件数量范围的,代理行政复议按4000元/宗收费;代理行政诉讼一审程序按8000元/宗收费、代理行政诉讼二审及再审程序均按4000元/宗收费;代理民事诉讼、仲裁及刑事案件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另行协商收费。(十)乙方委派简业华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如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合计¥300000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1.在合同签订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收到乙方等额有效的发票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2.合同结束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递交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下的70%的进度款。(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不视为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不得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工作质量)。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10月8日止。服务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第4页-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展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5页-

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十

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