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HDX-CGZX-2026-059

二、合同名称: 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CZ-2502051911-263156

四、项目名称: 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汉大学本部 地 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联系方式:15071202596供应商(乙方):武汉厚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秀街1号云浩科技大厦15楼1505联系方式:1323714195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1874250合同金额: 187.42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8日至2033年09月27日;履约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8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盖章扫描件.pdf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盖章扫描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HDX-CGZX-2026-059甲方:江汉大学乙方:武汉厚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BCZ-2502051911-263156)中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该项全部服务等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名称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第二条服务内容1.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详见附件

一、二。2.乙方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含所供货物)如包含(或带有)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专业软件4类通用软件的,则均应为正版软件。乙方交付甲方使用时须明确前述正版软件的序列号(或许可证)和版本,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前述软件的当前版本具有永久正常使用权。3.本次采购包括了为实现本项目采购服务的全部目标(功能)、技术要求、安全性等,并达到质量要求所需的全部配件、辅材、相关安装(如必须的话)、施工(如必须的话)、配套人员及其服务等已列明或未列明的全部内容,乙方应在其总报价中充分予以考虑。在本项目采购合同实施中,甲方将不予支付乙方没有列入项目报价清单的任何费用,并认为此类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总金额中。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在完全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下,按该项目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要求执行。第四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乙方主要义务履行期满(即至本项目包保服务期满)为止。1.交付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将同等学力综合管理平台交付甲方使用。交付地点: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没有明确的,由甲方指定。2.项目服务期限:学生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后6年;如遇学生推迟毕业,最长不超过7年。第1页共26页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1)项目包保服务期服务要求①本项目相关产品属于国家、行业规定的“三包服务”范围的,乙方按照有关产品“三包服务”规定执行“三包服务”。②乙方应保证针对本项目使用的基础平台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③项目包保服务期内,提供平台(含相关设备(若有的))维护、系统版本升级等技术支持服务。对平台(含相关设备(若有的))安全补丁提供终身免费维护、升级服务。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对甲方提出的非增加的功能修改应给予及时响应,提供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的用户巡检、主动式服务制度,定时了解系统的使用状况,减少和避免系统发生重大故障的概率。若期内发生平台(含相关设备(若有的))软件损坏或性能不合格(非使用不当原因造成)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则为甲方及时更换软件,并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合同履行期限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一次全面检查。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负责所有因其提供的设备等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所有服务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投标报价内。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该费用。(2)现场服务及电话支持服务①乙方负责所提供服务中包含的相关货物送货上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时,包装完好无缺损。②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服务”规定,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后续(售后)服务。③乙方负责所有采购平台(含相关设备(若有的))的安装调试至合格及为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提供技术指导。使甲方使用人员熟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④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电话,电话响应时间:提供每周7天×24小时服务,接到咨询后1小时内响应:解答甲方、系统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其费用在保证金内由甲方相应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另外予以赔偿。乙方售后服务联系人姓名:郭端霞,联系电话:13437194655,邮箱:287168794@qq.com。第五条验收依据及方式1.验收依据: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相关条款。2.验收方式及要求(1)项目完工后,设备或软件或平台或系统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10天(特殊情况下,该调试、运行时限可经甲方同意后适当缩短)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若乙方所提供本项目服务中不包含相关调试、运行的货物,则乙方可自项目完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依合同约定组织验收。乙方应随验收申请一并附验收所需要的全部材料。甲方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意见作为项目验收结论的参考资料存档备查。项目验收结论为第2页共26页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合同款支付的主要依据。(2)验收过程中,甲方对照采购合同的技术指标、服务及安全要求逐项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乙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如不符合采购合同约定的技术需求、服务、安全要求以及乙方提供虚假承诺的,甲方有权作退货(或不接收项目)处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提供的货物运出,并重新交付货物或重新提交项目,交付日期不予顺延),并对乙方作违约处理。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3)验收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聘请双方认可的具有独立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项目服务质量、相关货物(如有)质量等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技术参数、软件是否为正版、相关场所进行相关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检测;相关检测不合格的,其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对乙方交付项目的验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饰第六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为委托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医学类专业单价:6250元/人,非医学类专业单价:5850元/人。该价格(单价)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单位学生所需采购平台(含相关设备(若有的))建设、部署、安装、调试、运维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所有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甲方概不负责。1.合同结算原则:本合同根据实际注册人数与中标单价,结合考核情况、据实结算。鉴于本项目特性,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根据乙方六年服务期的履约进度、履约情况、服务考核结果及学生实际注册的人数,分三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1)签约暂定总价:系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计划招生规模测算,即等于医学类专业预计注册人数(225人)×中标单价(元/人):非医学类专业预计注册人数(80人)×中标单价(元/人)。即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1874250.00)(2)最终结算合同总价:以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1日期间,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并资格审核通过的江汉大学实际注册学员的人数及中标单价确定,即为医学类专业实际注册人数*中标单价+非医学类专业实际注册人数*中标单价。若学生注册后中途退学,该学生的结算金额=(中标价/应服务月份(按72个月计取))*实际服务月份:由此产生的结算合同金额差额在下一期支付时予以核算,如下一期金额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3)实际结算合同金额超出本项目签约暂定总价的,由甲乙双方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合同签约暂定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即第3页共26页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人民币伍万陆仟贰佰贰拾柒元伍角(¥56227.5));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账号:详见合同正文落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情形等:乙方可自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主要义务履行完毕(即合同履行期满)之日起,向甲方提出退还该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甲方在收到该申请的7天内会同乙方就是否存在违约情形、是否存在质量、安全及服务问题等进行核实。如无上述情形或问题,则甲方应当在核实后7天内向乙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如有上述情形或问题,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费用后向乙方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如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前述扣除金额的,由乙方负责补足。甲方在接到乙方该保证金退还申请后7天内不予答复,经书面催告后7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乙方的该保证金退还申请。3.分期支付进度:甲方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及双方确认的结算进度,分三期支付。乙方申请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甲方自收到合格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按武汉市政府采购相关要求支付:第一期(首款):学生注册完成且平台上线正常运行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合同总价的50%;第二期(中期支付):自合同履行进入第三学年,且中期运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累计支付至双方确认结算合同总价的92%;第三期(尾款结清):第六学年服务期满,经最终履约验收合格,且双方完成全部人数及费用的最终核算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余下合同款。4.违约金处理: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当期应付进度款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其合同款支付方式按武汉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中心支付,乙方认可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金额、账号等向市财政局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视同甲方已履行了当期合同款支付义务。甲方有义务对已发出支付申请7个工作日后乙方仍未收到当期合同款的情形进行协查,并将查询结果告知乙方。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3.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4页共26页江汉大学同等学力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及运行管理项目采购合同4.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