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洪购[2026]F10101726-01

二、合同名称: 南昌市中心医院瑶湖院区数字心电图机、运动平板心电图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洪购[2026]F10101726

四、项目名称: 南昌市中心医院瑶湖院区数字心电图机、运动平板心电图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90号联系方式:86283944供应商(乙方):国药控股医学检验(江西)有限公司地 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666号联系方式:1517008280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心电网络(覆盖两院区)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套主要标的单价:480000.0000元合同金额: 109.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瑶湖院区数字心电图机、运动平板心电图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瑶湖院区数字心电图机、运动平板心电图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南昌市中心医院瑶湖院区数字心电图机、运动平板心电图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CYC-JT-202607014甲方: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乙方:国药控股医学检验(江西)有限公司南昌市中心医院瑶湖院区数字心电图机、运动平板心电图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诚信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表予以说明,以下文件为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若各文件之间存在不一致、歧义的,应按照对乙方义务要求和履行标准更高、对甲方权益保护更有利的方式进行解释和适用:1.招标文件2.响应文件3.合同的附件4《成交通知书》5.采购需求6.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7.投标货物技术文件;8.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一、合同标的详见附表:货物清单。u

二、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大写):壹佰零玖万元整,即RMB:1090000元:(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货物、材料、仓储运输、转运、辅材、安装、验收、税金及质保期内备品备件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

三、履约保证金:无

四、交货时间及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或接甲方通知后)15日内到货。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质量1、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且距出厂日期6个月内的全新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及附件的要求。2、每台货物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标志。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的,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包装和运输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由于标志不当而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1、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乙方共同验收并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及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3、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函执行。u4、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5、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八、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剩余10%货款60日内付清。2.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款项的支付时间以甲方内部审批手续及流程的最终完成时间为准,乙方需协助配合甲方办理内部付款手续,并等待甲方按照内部审批手续及付款周期付款,前款所述手续及付款办理周期可能持续5个工作日(该时间为预估付款时间不构成承诺性质),对此乙方不持任何异议。

九、售后服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含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及各项费用等)由乙方负担。2.质保期为:五年,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若乙方于质保期内未履行维修义务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维修,相关费用乙方承担:若货物出现的故障维修难度较大,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故障货物予以更换,或要求乙方退还该货物对应等值货款。软件类需提供终身免费维护、更新及升级服务,乙方成交后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给甲方。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提供7x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售后服务电话:0791-88289701。质量保证期内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维修后服务1小时内电话响应,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或提供备用机更换。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后72小时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同档次的备用货物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若乙方逾期完成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专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乙方须每半年上门对甲方进行货物使用情况回访(需由使用方签字确认)。8.如乙方未股行或未全面股行前述售后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知识产权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十

一、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应以逾期部分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多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七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未付款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或要求乙方免费进行更换。如甲方选择拒收,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的货款并要求乙方按照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物价款的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未付款项,同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5.在货物质保期内,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需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照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未付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因此遭遇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7.因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人员或者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未付款项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20%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此遭遇第三方索赔,有权向乙方追偿。8.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清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补足。9.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之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十

二、争议的解决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

三、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动乱、疫情、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等。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3、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专门机构出具并经公证。按事故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由甲方、乙方、使用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

四、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OT

十

五、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日历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4、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展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十

六、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1.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1.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股行或履行不必要。1.4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

七、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但不得违反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及其响应文件。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九、其它1、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未经甲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