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MGZCS-G-H-260734
二、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血管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及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2(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等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大兴区盛坊路5号院6号楼10层1001-6综合评分法是 539,000.00元 83.37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2(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等项目):货物类(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2-1教学仪器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飞图医疗XZH-27A2.00(台)92,000.0000184,000.00002-2应用软件远程影像教学系统飞图医疗FT1.01.00(套)145,000.0000145,000.00002-3其他办公设备影像教学工位巨鲨一体化工位2.00(套)9,500.000019,000.00002-4终端机影像教学终端巨鲨M33D2.00(台)24,000.000048,000.00002-5终端机影像教学会诊终端巨鲨S8420S1.00(个)136,000.0000136,000.00002-6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维海德VXU12901.00(个)7,000.00007,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梁*(采购人代表)、王**、周*、田**、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内蒙古?治区建设?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内?建协【2022】34号?件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等项目):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北街1号联系方式:0471-3451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琦琳北?C座13层联系方式:15598081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西乐电话:1559808104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8日相关附件:人工智能血管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及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合同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pdf内蒙古医科⼤学附属医院⼈⼯智能⾎管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及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项⽬⽬中标(成交)明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内蒙古医科⼤学附属医院委托,采⽤公开招标进⾏采购⼈⼯智能⾎管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及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项⽬(项⽬编码:NMGZCS-G-H-260734)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2(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等项⽬)1.1、中标(成交)供应商:华宇⽅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539,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品⽬号品⽬名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制造商名称产地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2-1教学仪器院内影像教学⼀体机XZH-27A⻜图医疗浙江⻜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92,000.002.00台184,000.002-2应⽤软件远程影像教学系统FT1.0⻜图医疗浙江⻜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州145,000.001.00套145,000.002-3其他办公设备影像教学⼯位⼀体化⼯位巨鲨南京巨鲨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9,500.002.00套19,000.002-4终端机影像教学终端M33D巨鲨南京巨鲨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4,000.002.00台48,000.002-5终端机影像教学会诊终端S8420S巨鲨南京巨鲨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南京136,000.001.00个136,000.002-6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VXU1290维海德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深圳7,000.001.00个7,000.00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09⽉28⽇-第1⻚-本国产品成本比例声明表序号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名称响应文件中响应的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响应的产品是否为本国产品1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XZH-27A)是2远程影像教学系统远程影像教学系统(FT1.0)是3影像教学工位影像教学工位(一体化工位)是4影像教学终端影像教学终端(M33D)是5影像教学会诊终端影像教学会诊终端(S8420S)是6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VXU1290)是本国产品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合计(%):100投标供应商(盖章):公司全称: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27日日期:2026年09月27日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如后续有更新的,则以更新后的文件为准。且在《本国产品说明》表格对应“本国产品”、“非本国产品”栏中勾选,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下附件1)提供该产品报价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下附件1)提供该产品报价在产品总成本中占比。2.供应商须同时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
一、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
二、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
三、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
四、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XZH-27A),生产厂为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家渡路112号4号楼133室。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XZH-27A)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XZH-27A)的在中国境内生产。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XZH-27A)的在中国境内完成。2.远程影像教学系统(FT1.0),生产厂为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金家渡路112号4号楼133室。远程影像教学系统(FT1.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远程影像教学系统(FT1.0)的在中国境内生产。远程影像教学系统(FT1.0)的在中国境内完成。3.影像教学工位(一体化工位),生产厂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01幢八层A座。影像教学工位(一体化工位)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影像教学工位(一体化工位)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影像教学工位(一体化工位)的在中国境内完成。4.影像教学终端(M33D),生产厂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01幢八层A座。影像教学终端(M33D)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影像教学终端(M33D)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影像教学终端(M33D)的在中国境内完成。5.影像教学会诊终端(S8420S),生产厂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为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01幢八层A座。影像教学会诊终端(S8420S)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影像教学会诊终端(S8420S)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影像教学会诊终端(S8420S)的在中国境内完成。6.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VXU1290),生产厂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鸿辉工业园2号2-3层。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VXU1290)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VXU1290)的在中国境内生产。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VXU1290),,的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签章):公司全称: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司全称: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27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届医院)的(人工智能血管影像辅助诊断系统及影像诊断科智慧教室建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院内影像教学一体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8人,营业收入为10169.8万元,资产总额为14599.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远程影像教学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飞图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8人,营业收入为10169.8万元,资产总额为14599.7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影像教学工位,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3人,营业收入为35077.35万元,资产总额为31986.6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影像教学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3人,营业收入为35077.35万元,资产总额为31986.6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影像教学会诊终端,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京巨鲨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23人,营业收入为35077.35万元,资产总额为31986.6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影像教学会诊摄像头,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30人,营业收入为71811.94万元,资产总额为209341.2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华宇方正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1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