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CZC2026-C2-00815-HZZB-0027

二、项目名称: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标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云南华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菜园社区南塘街295号6幢502室报价:998500(元)96.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项,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新建3.5米宽砂石路1.5千米;(2)新建4×6×3米涵洞;新建C30混凝土生产路面40.5米;新建C20毛石混凝土挡砂坝872立方米;回填土石方加固路基,用料2302立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栗广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云253201820213075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字玲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兴,苏燕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相关规定,经甲方(招标人)与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协商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承担。 注: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6]1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33.5%向成中标(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1.5%;中标(成交)金额100-500万元(含):1.0%;中标(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含):0.7%;中标(成交)金额1000-5000万(含):0.4%;中标(成交)金额5000-10000万元(含):0.25% 。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中标(成交)人到云南弘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县办事处)办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感谢。 2.代理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 3.代理费缴纳期限:中标(成交)人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 4.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云南弘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金江支行 账号:871910503710501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县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栗树彝族傣族乡栗树村 联系方式:18408846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弘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俊发城芙蓉苑1栋2110 联系方式:152883766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贵成电 话:15288376658 1 附件信息:磋商文件及清单.zip43.0M中小企业声明函252.3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品目采购单位云县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临沧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8日 05:14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字玲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杨兴,苏燕华总成交金额¥99.85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贵成项目联系电话15288376658采购单位云县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云县栗树彝族傣族乡栗树村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408846889代理机构名称云南弘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俊发城芙蓉苑1栋2110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88376658附件:附件1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划型标准参考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79-(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云县栗树彝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云县栗树乡栗树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云南华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15人,营业收入为151.488280万元,资产总额为50.94461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云南华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6年9月2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0-(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说明:我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81-(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非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交。说明:我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