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医药设备购置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09-27 20:03 信息来源:山西 省份:山西省
一、项目编号:1410992026AGK00253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医药设备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国信诺达医疗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世纪明珠小区B4号楼二层(201室、202室、203室)总报价(含税价):897300(元)92.1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中医药设备艾灸仪国艾AJY-FX-14155002中医药设备排烟装置博瑞BRX-H200348003中医药设备TDP烤灯(特定电磁波治疗器)国人TDP-L-Y4613004中医药设备火龙灸罐(拔罐器)和鸣HLG01616005中医药设备排痰仪(振动叩击排痰机)珠海黑马G6002190006中医药设备空气压力波治疗仪(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珠海黑马AP6002220007中医药设备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华声Navi S23120008中医药设备自动煎药机东华原YJD20D-GL1290009中医药设备医用冷藏箱美菱YC-1500GL12800010中医药设备注塑膏方机鸿庄UM-5000B2800011中医药设备膏方封包机鸿庄UMP-3000124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笑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文广,乔国芳,米薇,李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费用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上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具体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和中标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45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西大街319号 联系方式:0357-269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绿地中央广场A座28层13室 联系方式:19935384606 0351-61611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建军、郭晓冬、曹波、庞赵宇、宋丽瑶、杨少林电 话:19935384606 0351-6161199附件信息:9.4定稿-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医药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1)(4)(1).docx210.4K中小企业声明函344.5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344.9K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医药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1410992026AGK00253采购人:临汾市人民医院代理公司: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6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2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57第六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9第七部分拟签订合同文本72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80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医药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992026AGK00253项目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中医药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元):923480最高限价(元):92348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中医药设备数量:/预算金额(元):92348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艾灸仪4台、排烟装置3套、TDP烤灯6台、火龙灸罐6个、排痰仪2台、空气压力波治疗仪2台、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2套、自动煎药机1套、医用冷藏箱1台、注塑膏方机2台、膏方封包机1台。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属于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或非用于临床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7日09:30开标地点:临汾市尧都区富力湾小区A2综合楼10层1021室(滨河西路与鼓楼西大街交叉口)。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费用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上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具体费用由招标代理公司和中标供应商自行协商确定。代理费收费金额(元):/7、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西大街319号联系方式:0357-26950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昊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绿地中央广场A座28层13室联系方式:199353846060351-6161199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王建军、郭晓冬、曹波、庞赵宇、宋丽瑶、杨少林电话:19935384606184065760070351-616119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说明与要求3.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投标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投标人属于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或非用于临床的,投标人可不提供)。3.4代理商参加投标是否3.6联合体投标是否7.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本国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本国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本国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涉及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的要求:(1)本项目有属于强制采购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2)本项目有属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标的物,投标人可以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也可投报清单以外的产品。(3)当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时,享受该项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优惠。投标人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符合价格扣除优惠措施的,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证明材料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涉及计算机产品或硬件产品内预装软件的,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涉及网络安全产品的要求(1)按照国家网信办、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国家认监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有关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网络安全产品包括: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2)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国家网信办、财政部、工信部、公安部以及国家认监委下发的《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文件中“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供国家网信办官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对应产品信息截图,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3)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最新一批《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所投报的网络安全产品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列入的38类产品,应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