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420501202601000624

二、合同名称: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综合实训装置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501202601000624

四、项目名称:电气自动化综合实训装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2、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3、联系方式:0717-8853996 4、供应商(乙方):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安大道77号网安软件园二期4号楼3层302-2 6、联系方式:1827162347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教学仪器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批 4、主要标的单价:1191800元 5、合同金额:119.1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6日至2027年03月26日;履约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6-0123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相关下载电气自动化合同.pdf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综合实训装置采购项目合同合同原则条款:甲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现甲、乙双方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电气自动化综合实训装置采购(项目编号:420501202601000624)项目采购事宜签订采购合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组成1、(投标文件、询价或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所有补充文件。2、中标通知书。3、采购合同书。4、合同总金额为:壹佰壹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1191800元。第二条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及价款(单位:元)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电子电工实训台HC-DZDG-Y003(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台16162002592002互联网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HC-ZNHLW-R002(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套120500205003智能移动数据采集系统HC-SJCJ-Y200(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套1850085004智能电子检测及实训仪HC-DZJC-Y12(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台120000200005电工电子技术虚拟仿真教学软件HC-DZDG-VR008(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套173500735006微弱电压放大器HC-DYFD-Y23(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台122500225007智能电气装调实训台HC-DQZT-Y600(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台15196002940008互联网智能实验室管理系统HC-ZNHLW-R003(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套118000180009电气控制与PLC应用技术虚拟仿真教学软件HC-DQPLC-VRO02(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套1755007550010智能传感与检测综合实训台HC-CGJC-Y130(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台103100031000011传感器应用技术虚拟仿真教学软件HC-CGQ-VR005(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套1665006650012微弱电流放大器HC-DLFD-Y16(详见投标文件)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台12360023600总计:壹佰壹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11918002第三条质量及服务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2、交货地点: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3、质保期:本次所供货物全保3年(自验收合格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须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结束后维修仅收取零件成本费,且货物质量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4、售后服务:乙方须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在项目成交后,须在项目实施地设有固定的维修服务机构或常驻服务团队,并能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技术支持服务。具体故障处理时效要求如下:①响应时效:自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之时起,须在1个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指导、远程诊断等)。②到场时效:若需现场处理,维修人员须在24小时内抵达项目现场。③修复时效:一般性故障须在4小时内彻底修复并恢复设备正常运行;重大故障须在24小时内解决。④兜底保障:若重大故障在48小时内无法通过维修排除,乙方须提供同档次或更高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设备修复完毕。5、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供货。①全新正品保证: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含设备本体及零部件)必须为未使用过的全新合格产品,严禁提供积压品、翻新件或次品。所有货物均须随附原厂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产品(涵盖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系统平台及各类程序代码等)均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充分有效的授权,不存在任何版权争议、专利纠纷或第三方权利主张。若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甲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③缺陷责任与更换: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缺陷、制造工艺瑕疵、潜在隐患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等),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无条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并确保更换后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④违约救济与索赔: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缺陷整改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未能有效弥补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维修费、材料费、误工费等)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索赔偿的权利。36、技术培训:乙方须为本项目提供现场培训服务。现场培训不少于1次,总培训时长累计不少于2小时,确保参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日常管理及基础运维技能。7、验收及履约要求:货物应为原厂商全新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对货物的数量、质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验收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验收合格由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第四条合同价款:壹佰壹拾玖万壹仟捌佰元整¥:1191800元。第五条交货及货物验收1、货物到货并经安装调试可正常使用后,甲方组织综合验收,按照验收的结果,完整、真实地签署《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采购项目验收单》的有关内容。2、经甲方申请,可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或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甲方负担)。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更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整改或更换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且收到供方合规发票后15个日历日内,付清全部货款。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完全按照合同履约的,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乙方延期交货(交货时间以设备达到指定实训楼的日期为依据)或验收不合格的,每延期一日,按照成交金额的5%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法律有关规定比例。若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2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上述违约金以甲方实际损失额为准。因违反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交纳赔偿金。2、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售后维护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护,由此产生的维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此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额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对应标的物合同价款向甲方支付赔偿金。44、除不可抗力情形外,凡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终止合同后,重新组织采购发生的费用以及新成交价格超过原解除合同金额部分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可向宜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九条合同份数与生效本合同共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合同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名称(章):湖北三峡职业授术学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电话:开户银行:工行三峡分行城东支行帐号:1807004419000095681日期:2026.9.26乙方单位名称(章):湖北华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甘沐阳电话:182716234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国通企业专营支行帐号:3202020309200166935日期:2026年9月24日5龙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