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09-25 16:50 信息来源: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省份:山东省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 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8433工程地址莱山区黄海北路以北,观海路以东,滨海中路以西,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红线范围内。建设规模本工程包含 10kV 电源线路土建部分,环网柜、箱变及分支箱等设备基础,自箱变至单元楼(高度约22米)内用户居民表计之间的低压线路土建部分,包括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 15.18 千米,电缆穿管敷设 28.80 千米,防火封堵 800 处,接地 40 组,箱变、环网柜及设备基础建设 102 座,电缆工井砌筑 185 座,修复破损道路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尹军联系电话05356893096招标单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黄海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王新志联系电话0535-6893096招标代理机构正谦项目管理(烟台)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13465551000

二、开(定)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00:00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定标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6:30:00定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定标室

三、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人 (公司名称) 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624988.0200工期66 天(日历天,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6-09-26,计划合同 完(交、竣)工日期:2026-11-30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徐林菁, 张伟, 李晓蕾, 赵小静, 赵苧伊定标委员会成员:王云晓, 路惠珍, 陈全彪, 满雨薇, 李孝东

五、备注

六、附件相关 补充附件:定标报告1.pdf评标报告:评标报告1.pdf定标报告:定标报告.pdf定标监督情况报告:监督报告.pdf定标报告项目名称: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标段名称: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开标时间:2026-09-2116:30:00企业名称报价(元/费率)定标结果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624988.02第一中标候选人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463829.46第二中标候选人烟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701921.6第三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或签章:王云晓老雨薇路惠珍陈全李考东单位签到表开标时间:2026-09-1709:00:00单位名称,签到时间山东亿之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09-1708:01:37烟台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09-1708:04:40烟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6-09-1708:06:07山东德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09-1708:06:22专家签到表项目名称:黄海路街道转供电改造土建工程(石沟屯小区、听海苑小区)施工开标时间:2026-09-17 09:00:00序号专家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称/职务签到时间是否甲方是否补录是否回避1赵苧伊,烟台尚水景观工程有限公司高工2026-09-1709:31:52否否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政府黄海路街道办事2徐林菁,高工2026-09-1709:31:55是否处3张伟,莱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高工2026-09-1709:32:06否否4李晓蕾,山东邦展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高工2026-09-1709:31:54否否5赵小静,山东致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工2026-09-1709:31:52否否评标委员会签字:赵苧伊签章:102,徐林菁签章:104,张伟签章:105,李晓蕾签章:103赵小静签章:101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6-09-17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

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

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

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

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张伟签章:105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6-09-17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

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

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

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

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李晓蕾签章:103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6-09-17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不满二年的;(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税务部门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刑事处罚或被考核记分,限制参与评标(评审)活动的。

三、本人非招标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委托的评委除外)、非投标人(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所属工作人员、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与投标人(供应商)无经济利益关系等,不存在需要回避事项。

四、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标(评审),对评标(评审)结果署名并承担法律责任。在评标(评审)过程中,不隐瞒按规定应该公正决断的相关事项,不发表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歧视性或者倾向性导向言论,不授意或影响其他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给特定投标人(供应商)打高分或低分。

五、本人严格履行相关的保密义务,遵守评标(评审)纪律,未接触投标人(供应商),未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串通,不以不正当手段确定中标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协助、配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本人身体状况良好,能确保评标(评审)活动顺利完成。

七、本人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经查实后,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接受被记分、被公开考核情况、被暂停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含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分中心、分大厅)评标(评审)活动等相应惩处,承担因自身不良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专家签字:赵小静签章:101评标(评审)专家廉洁信用承诺书开标时间:2026-09-1709:00:00作为项目的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本人已清楚所评项目及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单位名单,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参与本项目的评标(评审)活动,认真履行评标(评审)专家职责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评审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二、本人在做出本承诺前信用状况良好,无以下严重失信情形:(一)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