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11812026000072-1

二、合同名称: 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11812026000072

四、项目名称: 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 地 址: 峨眉山市胜利街道育贤街30号联系方式:0833-6170283供应商(乙方):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光辉路999号附9号联系方式:1537847773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2508800.000000元合同金额: 250.88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5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合同.pdf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供应商(乙方):峨眉山市新世纪人才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签订时间:2026年9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118120260000721.3.采购计划编号:无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政府采购项目1.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元)数量标的金额计量单位1峨眉三小、二小、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采购项目78.7/2,508,800.001.00(项)1.9.详细内容:序号报价内容单位单价总课时数总价1峨眉三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元78.7102408058882峨眉二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元78.796007555203峨眉实小美育、艺术特色课程培训服务元78.711520906624涉及信息类产品:序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不涉及(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合同分包:序号分包方式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名称不涉及涉及采购进口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金额国别不涉及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序号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不涉及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不涉及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不涉及二服务要求2.1.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2.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3.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2.4.特别约定(乙方核心履约义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乙方须严格遵守):2.4.1.师资配置:乙方须足额配备美育专职教师不少于49人(其中峨眉三小不少于16人、峨眉二小不少于15人、峨眉实小不少于18人);每校单人每周授课课时不得超过16节,保障充足备课、教研-4-时间;严禁空堂、缺课、无师资顶岗。在不超总购买课时的前提下,学校根据实际确定开班数量、参训学生规模,乙方动态调整师资总量。2.4.2.师资准入:全部授课教师须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有效健康证,服务期内按期复审;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师德失范、体罚学生等不良从业记录;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上岗前完成师德师风、校园安全、学生意外伤害急救、家校沟通等专项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进班授课。所有师资证件、体检报告、无犯罪证明由乙方初审后提交甲方教学管理中心复核存档,证件不全、资质不符人员一律禁止上岗。2.4.3.人员更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确因离职、身体原因需调整师资的,须提前7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并配套同等资质替补教师全套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交接,不得出现课程空档;甲方通过随堂检查、月度考核认定教师不合格的,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乙方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符合全部准入条件的合格教师。2.4.4.三级考核评价:乙方接受甲方日常随堂抽查(每月不少于2次)月度综合考评、学期综合评议三级考核体系;月度总扣分与当月服务费支付标准直接挂钩:月度总扣分≤5分(含)的,当月服务费全额1支付;5分<月度总扣分≤10分(含)的,扣减当月服务费1%;10分<月度总扣分≤15分(含)的,扣减当月服务费5%;月度总扣分>15分的,扣减当月服务费30%,乙方须于3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逐项整改;学期综合评议结论作为下一学年是否续签合同的核心依据。-5-2.4.5.违约处罚:教师迟到早退、课上玩手机、仪容仪表不规范、课堂吸烟、争吵斗殴的,单次扣减服务费50元/人;师生、家长投诉核实成立的,单次扣减服务费50元;教师体罚学生一经查实,立即清退涉事教师并高额扣款;空堂、缺课、无证、超龄不合规教师在岗的,每班次每日扣除对应服务费;拖欠教师工资、欠缴社保的,单次扣除服务费5000元并责令7日内完成全额补缴。2.4.6.安全管理与保险:乙方承担全部培训活动中学生人身安全、教师用工安全主体责任,成交后须为本项目单独购置足额雇员安全责任险(投保额度覆盖全员培训意外风险);培训期间发生学生磕碰、摔伤、意外伤害、培训安全事故的,全部医疗费用、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2.4.7.动态退出机制: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发生造成学生人身重伤、医疗赔付的培训安全事故;(2)连续2个月度考核扣分超过15分,限期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3)存在项目整体转包、拆分分包、挂靠第三方经营行为;(4)长期欠薪欠保,引发教师集体投诉、劳动仲裁;(5)师德违规频发、家长大规模集中投诉,严重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2,508,800.00元(大写:贰佰伍拾万捌仟捌佰元整)(本合同为单价据实结算合同,前述金额为预算/预估上限,非固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实际有效授课课时×成交单价78.7元/课时,-6-按实际有效课时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以各校验收确认的有效课时为准,可能低于预算金额。)3.2.支付方式分校按月培训、按月验收、按月结算;3.3.付款进度安排付款进度安排:各校统一实施,分校按月培训、按月验收、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当月月底为一个完整结算周期,次月10日前乙方提交完整课时台账、月度验收表及正规完税增值税发票;各校教学管理中心、后勤保障中心联合验收核对有效课时,并结合月度考核扣分核算扣款金额,出具月度验收结算单;完成各校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后,甲方通过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当月服务费(自收到合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因财政拨款流程、国库支付系统原因导致付款延迟,不属于甲方主观逾期违约,不适用本合同违约金。四.合同履行4.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动态管理,第一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学校依据月度、学期考核综合结果,决定下一学年是否续签;4.2.服务地点:峨眉三小、峨眉二小、峨眉实小校内指定教室、美术室、音乐室、操场等功能场地;4.3.分期履行要求:无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7-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4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八违约责任-8-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8.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当月应付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累计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8.3.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乙方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万如下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9-乙方按合同暂定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