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透析机)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98420260600024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84-2026-00543

三、项目名称 汉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透析机)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益开达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孝感市澴川路与崇文路西南交汇处(天纵御府12幢)1-2层0105室* 中标(成交)金额:55.52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98.05(分) 货物类 名称:单泵透析机 品牌(如有):贝朗 规格型号:710300T 数量:4.0 单价:138800.0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木元(组长)、张群、胡家清(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6-09-24 2、评审地点: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孝感市汉川市山后二路龙家北湾东侧)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收取。 2、收费金额:0.8328(万元)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川市中医医院 地址:汉川市西湖路26号 联系方式: 0712-82924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群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孝感市高新区董永路宇济滨湖天地菊苑1栋1单元4层401室 联系方式:0712-2282109、210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鸿亮 电话:0712-2282109、2103077 相关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透析机采购文件.ofd相关合同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609/notice_b98b6d35c3f09cb7334e0dc2d07ca2b7.html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汉川市中医医院)的(汉川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透析机))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单泵透析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7人,营业收入为73232.3万元,资产总额为50920.7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益开达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16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55/253第三部分其他商务及技术证明文件

十

一、落实优先采购和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材料(如本项目适用)本款及子目录所有内容适用于本项目或所属采购包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可填写相应材料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一)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适用】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血液透析设备)1,生产厂为(贝朗医疗(苏州)有限公司)2,厂址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长阳街128号)。(血液透析设备)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W(规定比例)3。(血液透析设备:)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血液透析设备)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W(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湖北益开达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16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247/253interface return erro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