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赣购[2026]F10107617-03

二、合同名称: 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赣购[2026]F10107617

四、项目名称: 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采购项目、冶金新材料研究及实训基地建设教学仪器采购项目、“赣鄱英才计划”技能高端人才专项—产教融合创新工作站建设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786号南楼401联系方式:0531-88888376供应商(乙方):山东星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786号南楼401联系方式:0531-8888837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268000.0000元合同金额: 26.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项目采购合同-上传.pdf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项目采购合同-上传.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采购单位):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供货单位):山东星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2026年9月1日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智能轧钢技术实训室建设软件采购项目的成交通知书和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XBJ26121352502/赣购2026F000218192)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第一条合同货物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货物: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原产国生产厂商单位数量单价单项合计1热连轧生产仿真实训系统规格详见技术文件、XK-XCLSK-F1.0-热连轧中国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1178400178400248口交换机规格详见技术文件、WS8052GX中国深圳维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台135003500324口交换机规格详见技术文件、WS3026GA中国深圳维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台17007004路由器规格详见技术文件、BE3600中国深圳市四海众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台17007005网络机柜规格详见技术文件、G2.6632中国图腾电子设备(昆山)有限公司台1170017006装修及文化建设规格详见技术文件、定制中国山东星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批120000200007局域网施工规格详见技术文件、定制中国山东星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批115000150008锂电池检测操作系统规格详见技术文件、XK-XCLSK-F1.0-锂电池检测中国山东星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14800048000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小写)¥268000.00第二条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元整,即RMB268000.00。该合同总价是货物购置、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三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第四条包装和装运标志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海运、或空运、或陆上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格软件授权及介质。2.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妥所造成软件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负责运输设备至甲方指定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若由此造成合同延迟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3-4款处理。2第五条质量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招标文件的要求。2.货物支持主流操作系统,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合法授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软件的使用授权应符合学校教学实际需求,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授权限制。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4.货物送货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六条交货及验收1.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乙方完成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工作。乙方将货物送至江西省新余市河下镇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由甲方与乙方一起进行到货验收及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软件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然后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全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配套文档(操作手册、视频等)齐全。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30天之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货物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逐项验证合同约定功能,包含核心教学交互(如操作步数不低于10步)、考核评价及后台管理功能。(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核对著作权证书,确保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3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操作手册、视频等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税务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5%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接到成交供应商书面退款申请后于30日内按下述情形处理:无任何质量问题则一次性全额无息退回;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履行质保责任,按双方协商约定扣除的款项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退回。本合同甲方履约保证金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账号:36001950000052507424本合同供应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户名:山东星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账号:86611731101421007786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合规、足值的税务发票,若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场景教学交互、考核评价及后台管理功能,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4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售后服务期为:3年:质保期自甲方在软件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售后服务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20:00)为12小时:非工作期间为10小时:售后服务电话:0531-88885376。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软件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0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5.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56.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提供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全部合同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十条争议及仲裁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同正大六八目右同法效五用亡地八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