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计划编号:445201-2026-01573预算金额:8375280.0000采购品目:餐饮服务代理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经办人:李青项目负责人:陈增炫
一、项目编号:445201-2026-01573
二、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揭阳市榕城区东兴街道马牙路以西建阳路以北市果菜市场西侧华业成厂房1号 折扣率:9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服务类(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1餐饮服务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并按照要求执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并按照要求执行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十二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且签订合同后,七个日历日内完成交接工作,试用期为一个月,期间食材配送以及食堂服务未达到食材配送以及食堂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并按照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郑垠佳(采购人代表)、彭柏豪、黄思腾、马莉莉、谢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0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2.6031.0017.4391.0311广东和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通过通过41.4032.0016.6490.0422广东艺馨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8030.0018.0087.8033深圳市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4030.5016.5684.46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榕城公安分局联系方式:0663-86889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七楼联系方式:0663-8071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电话:0663-8071671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6年09月24日相关附件: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附件:主要标的信息-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pdf项目编号:445201-2026-0157312.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单位名称)的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10269.03万元,资产总额为3686.87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广东宏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2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148148/2434项目编号:445201-2026-01573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备注:我公司不属于监狱企业。149149/2434项目编号:445201-2026-015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备注: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150/2434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2.技术标准与要求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以下条款的有内容,保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2.技术标准与要求/无偏离256-257页/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所术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餐饮服务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项1.008,375,280.008,375,280.00100.0餐饮业详见附表一1餐饮服务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项1.008,375,280.008,375,280.00100.0餐饮业详见附表一256256/2434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2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2026年部分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采购服务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所为规范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部分第派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以一及食堂服务管理,规范分局各单位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派供应及时,保证服务水平及质量,及现对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部分派堂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服务采购项及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阳资质的服务供应商。外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十二个月,预算金额为人民币供8375280.00元,其中食材配送为人本民币7533600.00元,食堂服务费十为人民币841680.00元。食材配送8费用以折扣率进行报价,食堂服务民费用为固定费用,不作下浮,具体人情况如下:用包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部分派为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服务采购项下目,费用约人民币8375280.00元,包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以下条款的有内容,保证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二章采购需求、项目概况:规范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部分出所及外派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以食堂服务管理,规范分局各单位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供应时,保证服务水平及质量,现对揭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部分派出所及派单位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通过公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资质的服务应商。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75280.00元,其中食材配送为人币7533600.00元,食堂服务费为民币841680.00元。食材配送费以折扣率进行报价,食堂服务费用固定费用,不作下浮,具体情况如: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部分派/无偏离257-259页/257257/2434其中食材配送为人民币7533600.00元,食堂服务费为人民币841680.00元。1.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仙桥派出所食堂(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仙桥办事处老镇前街省道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