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内容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仁寿县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招标文件公示).pdf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2022年版,2026年4月修订)二〇二六年四月使用说明

一、《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0版)》及其《修改和补充(一)》《修改和补充(二)》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适用于眉山市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其他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已有文字下加有下划线的,为参考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修改。

三、招标人按照《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四、招标人根据《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不得修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但可在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进行补充、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正文内容相抵触。

五、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提供“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提出了清单编制的格式和要求,招标人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

八、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提出了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有关要求,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章要求编制,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

九、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是参考性文本,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

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

一、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

二、《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眉山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眉山市水利局规划计划与建设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28-38268011。项目编号:/招标编号:/仁寿县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眉东新城农业农村局(盖单位章)编制单位(代理机构):四川中蜀恒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郑玲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李星、李根、宁通、梁琳蕾目录使用说明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5.5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3.1.1评标委员会签到3.1.2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人职责3.1.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4.补充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1合同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3工程和设备1.1.4日期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6其他1.6.1图纸的提供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1.6.3图纸的修改1.6.4图纸的错误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4.1.1遵守法律4.1.2依法纳税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4.1.4对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负责4.1.5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4.1.6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7避免施工对公众与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4.1.8为他人提供方便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4.1.10农民工工资的支付4.1.11其他义务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完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3.5.1通知监理人检查13.5.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13.5.3监理人重新检查13.5.4承包人私自覆盖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5.3.1变更的提出15.3.2变更估价15.3.3变更指示16.价格调整16.1.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16.1.1.1价格调整公式16.1.1.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16.1.1.3权重的调整16.1.1.4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17.计量与支付17.1.1计量单位17.1.2计量方法17.1.3计量周期17.1.4单价子目的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17.2.1预付款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7.3.1付款周期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7.3.4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7.5.2竣工(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7.6.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18.竣工验收(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7.1保修责任、范围与期限19.7.2修复费用19.7.3修复通知19.7.4未能修复19.7.5承包人出入权20.保险20.2.1承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2.2发包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20.6.1保险凭证20.6.2保险合同条款的变动20.6.3持续保险20.6.4保险金不足的补偿20.6.5未按约定投保的补救20.6.6报告义务21.不可抗力21.3.1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21.3.2延迟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21.3.3避免和减少不可抗力损失21.3.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22.违约22.1.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22.1.2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22.1.3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22.1.4合同解除后的估价、付款和结清22.1.5协议利益的转让22.1.6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22.2.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22.2.2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22.2.3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22.2.4解除合同后的付款22.2.5解除合同后的承包人撤离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4日期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4.1.10农民工工资的支付4.1.11其他义务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完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2.1预付款17.2.2预付款保函(担保)17.2.3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17.3工程进度付款17.3.2进度付款申请单17.3.3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7.4质量保证金18竣工验收(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4争议的解决25其他约定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保证金附件三:预付款担保函附件四: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自拟)附件五:质量保修书(格式自拟)附件六:廉政责任书(格式自拟)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1工程量清单说明5.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定5.3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格式第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及设计辅助资料6.1图纸6.2设计辅助资料6.3招标图纸目录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定标方案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仁寿县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仁寿县2026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仁发改〔2026〕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东新城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东新城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眉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仁发改〔2026〕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蜀恒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仁寿县高家镇、贵平镇、龙马镇3个乡镇。2.1.2建设规模:总规划建设玉米单产提升面积5万亩,其中重点建设高家镇、贵平镇2800亩,其他建设4720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房9座,蓄水池3座,水肥一体化设施9套,移动提灌设备5套,移动式水肥一体机5台,同时配套建设田间管网及智慧精准施肥控制系统和硬件设施设备等。2.1.3建设内容:总规划建设玉米单产提升面积5万亩,其中重点建设高家镇、贵平镇2800亩,其他建设4720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泵房9座,蓄水池3座,水肥一体化设施9套,移动提灌设备5套,移动式水肥一体机5台,同时配套建设田间管网及智慧精准施肥控制系统和硬件设施设备等。2.1.4总投资:260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8020855元)。2.1.5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1.6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2.1.7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2.2招标范围2.2.1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标段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2.3合同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2.4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合格。2.2.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2.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