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直购成交规则,现将采购中标(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HLJGCYC230901002026257574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印刷固定资产台账560份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铁力市朗乡鑫仁和印刷厂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大箐山县朗乡镇逸夫小区2号楼一楼7号 中标(成交)金额: 1120.00 确定成交时间:2026-09-24 08:15:32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类型:服务类 名称:印刷固定资产台账560份 项目周期:3 项目实施地: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伊春市公安局朗乡森林分局 地址: 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 联系方式: 0458-2586004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王文惠 电话: 0458-2586004 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伊春市公安局朗乡森林分局的印刷固定资产台账560份,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印刷固定资产台账560份,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铁力市朗乡鑫仁和印刷厂,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7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09.24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