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26-240号-1-1
二、合同名称: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26-240号
四、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青海民族大学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联系方式:0971-8802687供应商(乙方):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联系方式:15011466199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合同包一数量:1.000单价(元):3,150,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2.合同金额(元):3,15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青海民族大学,2026年11月12日前完成供货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340万元.pdf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货物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名称: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货物)2026-240号采购合同编号:2026-(货物)-240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元整小写:¥3150000采购单位(甲方):青海民族大学(盖章)中标供应商(乙方):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6年8月31日t门司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青海民族大学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8月31日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项目(青政采公招(货物)2026-240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总价款为大写:叁佰壹拾伍万元整小写:¥3150000元的青海民族大学网络安全赛训一体化教学平台建设项目项目采购合同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7.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单位:元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制造商名称生产企业规模1服务器浪潮CS5280H2892000736000浪潮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大型企业2汇聚交换机华为S5735-S48T4XE-V2162006200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型企业3接入交换机华为S5735-S48T4XE-V23620018600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大型企业4实训靶场永信至诚e春秋网络安全1480000480000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中型企业4实训靶场实训系统V3.01480000480000有限公司中型企业5竞技靶场永信至诚e春秋网络安全实验室综合竞技平台V1.01497200497200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6仿真测评靶场资源池永信至诚春秋云境仿真及演训网络靶场平台V3.01720000720000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7万兆防火墙中科网威NSFW-1200017500075000北京中科网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型企业8入侵防御设备360HT-8000-IPST530016500065000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企业9漏洞扫描设备360NT-VSS5020-CHS16200062000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大型企业10场景安全接入设备永信至诚e春秋H-SW20022500050000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11串口连接控制专用设备永信至诚CCM3213000030000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12一体化系统集成及安装调试、辅助(配套服务)永信至诚定制1410000410000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型企业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佰壹拾伍万元整(大写)¥3150000元(小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3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就本合同项下任何货物、服务向甲方主张本合同总价外的任何费用。
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5个工作日交付使用;交货地点:青海民族大学。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招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无偿更换、补足或修理合格产品。由此产生的退货、运输、更换、补足、修理及其他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交付期限不予顺延。乙方逾期未完成更换、补足或修理的,视为逾期交付,并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付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具体验收标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客观技术指标执行。乙方完成交付后,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及完整的交付资料、产品合格证明、技术文档、操作及维护资料、授权证明等验收所需文件。甲方收到乙方完整验收申请及全部验收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且未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且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期间不计入项目交付期限。经整改后验收仍不符合甲方书面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不合格部分对应款项(乙方已交付且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的硬件设备款项不包含在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隐蔽瑕疵、质量缺陷及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甲方在发现前述问题后,有权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承担修复、更换、退货及赔偿责任。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5.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伍仟元整,小写:¥945000.00元。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开具与应付款项对应的合法有效完税发票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伍仟元整,小写:¥2205000.00元。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开具合法有效完税发票的,甲方有4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向甲方缴纳本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157500.00元。待项目验收通过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货物或服务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保要求。质保期届满后,甲方主动核实项目质量状况,无需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不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质量保证金,且不计利息。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负责维修、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维修、更换、赔偿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扣除后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对质量问题及相关费用存在争议的,甲方有权暂缓返还争议部分质量保证金,直至争议解决。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六、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提供部分价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计收,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对应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未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五计收,但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修理、重作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保证其交付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及相关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因乙方原因引发第三方索赔、诉讼或行政处理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义务或将合同项下工作全部或部分分包。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不可抗力:53门司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逾期未通知的,另一方有权不认可其不可抗力免责主张。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八、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8.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8.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8.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8.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基于甲方后续开发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及衍生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九、其他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63门司
十
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送达地址确认: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联系电话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送达即视为有效送达;通知以专人递送、挂号信、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专人递送当日视为送达,挂号信/快递寄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电子邮件发送后第2日视为送达。3门司甲方(盖):青海民族大学乙方(盖章):水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八一中路3号地址:北京市海区豪东路9号院6号楼10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物8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园支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10-50866158账号:20000029964300174010418银行行号:313100000554联系电话:010-50866158签订合同时间:2026年9月24日8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