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382264050010000018-HSDL20260901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投标价:2098800(元)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宏地智能科创城12幢7楼76.5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按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盛本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方敏,孙明党,戈彬彬,徐轰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约定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东路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盛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1609112质疑联系人:盛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616091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8575066质疑联系人: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91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乐清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附件信息:附件.pdf390.2K中小企业声明函166.3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品目采购单位乐清市人民法院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3日 22:38评审专家名单盛本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方敏,孙明党,戈彬彬,徐轰轰总中标金额¥209.88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项目联系电话15868575066采购单位乐清市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良港东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7-61609112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华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乐清市双雁路508号三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68575066傅诚信息第二章投标分项报价表单位:元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第1年)年1699600699600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第2年)年1699600699600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第3年)年1699600699600一年合计报价699600.00三年合计报价2098800.00注:1、以上核算需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三年合计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价相一致。3、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为综合考虑。4、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在中标或者成交公告的内容中增加本表,请各供应商认真填写,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6年9月22日第三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乐清市人民法院)的(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乐清市人民法院购买审判业务外部服务(信息化运维外包),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8人,营业收入为2786.38万元,资产总额为3813.94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9月22日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