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项目名称: 水路货运和港口企业能耗采集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JSZC-320100-FW2026-10777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目预算: ¥100000.0项目地点: 南京市热河南路101号评审开始时间: 2026-10-12 09:15评审地点: 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采购单位: 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人姓名: 谭工联系电话: 025-89608556固定电话: 025-84207240响应开始时间: 2026-09-24 09:00响应截止时间: 2026-10-12 09: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②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拟文件无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拒绝下述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比选文件。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水路货运和港口企业能耗采集审核服务项目比选文件.pdf附件-响应文件格式.doc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水路货运和港口企业能耗采集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1077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项目联系人:谭工联系人电话:025-89608556发布时间:2026.09.23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对水路货运和港口企业能耗采集审核服务项目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水路货运和港口企业能耗采集审核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10777(三)项目预算:¥100,000(四)项目地点:南京市热河南路101号(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八)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九)服务周期:200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复印件加盖公章):①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及报告中所附的完整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②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加盖公章)。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个人所得税除外)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自拟文件无效)】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09-2409:00,响应截止时间:2026-10-1209:00
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10-1209:15评审地点:南京市中山路99号12楼1212室二楼开标室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项目联系人:谭工联系人电话:025-89608556固定电话:025-84207240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3-1号南京交通大厦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2.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
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比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实质性要求1针对本比选文件“3.比选需求”中的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须在《比选需求响应偏离表》中如实响应或承诺全部符合,提供《比选需求响应偏离表》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1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水路货运和港口企业能耗采集审核服务项目比选文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须至少体现:承诺全部符合比选文件3.比选需求中的所有要求)。2比选申请及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格式详见附件)33.1最高限价1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3.2异常低价审查3.2.1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价格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分。客观分102整体认识和理解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整体认识和理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理解、工作思路和现状分析等)综合评分:整体认识和理解非常准确、全面的得15分;整体认识和理解准确、全面的得12分;整体认识和理解较为准确、较为全面的得9分;整体认识和理解基本准确、不全面的得6分;整体认识和理解不准确、不全面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主观分153重难点分析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重难点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任务的描述、存在问题的分析等)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20分;内容全面,有一定合理性、针对性的,得17分;对于项目需求理解不透彻、整体内容不能完全贴合项目需求的,得14分;对于项目需求理解较一般、整体内容较一般的得11分;对于项目需求理解一般、整体内容一般的得8分;对于项目需求理解较差、整体内容较差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主观分204进度保障供应商需针对本次项目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工作进度计划等)综合评分。计划安排详细合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