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的询价信息公告 下载附件: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的询价信息公告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的询价信息公告我单位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市财政局要求,现开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预算金额:422.2万元)询价工作,项目分为两个包段,包1预算262.9万元,包2预算159.3万元。请有意参与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自行下载有关附件,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询价会时间:(包1)2026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包2)2026年9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30;地点: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559号四楼402会议室。联系人:田书国,联系电话:85880285师晓威,联系电话:85880697本次询价确定的最终报价仅为采购预算提供参考,不代表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和价格。特此公告。附件:1.询价要求及流程2.采购项目工作方案3.询价响应文件(格式)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23日附件1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询价要求及流程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并于询价会提交我单位询价小组。“二次报价表”可装订于《询价响应文件》中,也可单独提供,在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针对所采购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后现场报价并签字盖章(各报价单位可以提前加盖好相关印章)。本询价会参会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工作相关。询价会如少于3家响应单位,报价无效。本次询价分为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我单位将根据所有报价单位的两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预算金额(即采购预算金额)。程序:报价单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监督人员宣读各报价单位的初始报价→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针对所采购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二次报价→报价单位确认签字盖章→会议结束。附件2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完善排污异常报警机制,实时反映水质变化趋势,我单位拟开展“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采购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可以达到对洨河、汪洋沟、槐河、沙河和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流域的考核断面、河流交汇口、重点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口水环境变化的实时监测和及时预警,提升突发水质变化的响应速度,缩小排查范围和明晰管控重点,进一步提升河流巡查、水质监测的监管效率。为顺利完成该项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实施背景、依据、来由、现状等河流污染主要由上游来水和沿途入河排放的污水构成。常规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监测周期是4小时,在这个监测频次下,难以捕捉到高浓度、短时间的污水偷排。此前,即便发现问题,也难以定位污水来源,无法满足精准溯源、控源的要求。针对以上问题,必须利用以水质监测和预报预警作为重要的科技手段,实现监测预警、提前预报和污染防治支持。为推进石家庄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及对全市地表河流进行精准指导施策,石家庄市已于2018年6月开展“洨河和汪洋沟沿线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项目”,并于2020年9月开展“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流域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项目内容整体包括提供在洨河和汪洋沟沿线、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河流的考核断面、河流交汇口、重点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口等25个重点位置的水质应急监测预警服务。预警站趋势性监测参数包括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COD、氨氮、总磷,共计八个参数。后续根据监管需求将两个项目统一管理,根据监管需求布设了19套七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COD、氨氮)浮标站,6套八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COD、氨氮、总磷)岸边站,并依托河流水质实时监测预警体系,提供分钟级到小时级监测的预警综合技术服务。自2018年6月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应用至今,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了实时监测河流水质、及时预警水质超标、实时反映水质变化趋势的作用,为环境监管部门采取精准管控措施、整顿违法排污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应用效果显著。2021年至2025年,洨河、汪洋沟、滹沱河主要考核项目数据逐年降低,水质提升明显。项目政策依据如下:1、《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明确要求“提高污染物超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和重要核设施流出物异常等信息追踪、捕获与报警能力以及企业排污状况智能化监控水平。”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等多方面的要求及内容。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入河排污管理,要放在优先突出的位置安排。这些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对提高河流水环境监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是相关项目的建设背景和指导方针。

二、工作内容本项目将继续根据石家庄市洨河、汪洋沟、槐河、沙河、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流域河流水环境的特点和实际监管需求,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拟针对重点25个河流预警监测点位继续提供河流水质实时监测预警服务,点位包含19个七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COD、氨氮)浮标站监测站点,6个八参数(水温、pH、电导率、溶解氧、浊度、COD、氨氮、总磷)岸边站监测点位,确保对洨河、汪洋沟、槐河、沙河、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流域水质变化情况的全面掌握、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持续监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河流水质实时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分析服务、河道巡查服务、数据监测服务、现场应急检查服务、水生态保护咨询等综合技术服务,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根据监管重点不同、鼓励优秀小微企业、吸引专业技术服务商、节约成本等综合原因,拟按南、北部重点河流分成两个标包,其中包1:包含洨河和汪洋沟、槐河等考核断面、河流交汇口的11套七参数浮标站/岸边站和5套八参数岸边站的技术服务;包2:包含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流域、沙河重点排污单位及重点断面8套七参数浮标站/岸边站和1套八参数岸边站的技术服务。25个点位清单如下: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服务序号流域地域点位名称点位类型参数种类1洨河(包1)鹿泉区鹿泉-金河湾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栾城区衡井大桥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3栾城区龙门桥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4赵县宋村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总磷5赵县清源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6赵县大石桥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7槐河(包1)元氏县北岩村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8汪洋沟(包1)高新区四方通信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总磷9藁城区南席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10高新区高新区-丘头镇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11藁城区土山村桥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总磷12藁城区屯头岸边站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总磷13藁城区南古庄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14赵县常信村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15赵县南柏舍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16赵县高庄岸边站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总磷17滹沱河(包2)正定新区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总磷18滹沱河(包2)藁城区藁城区水处理中心排口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19滹沱河(包2)晋州市龙泉固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0滹沱河(包2)无极县西庄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1滹沱河(包2)深泽县枣营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2木刀沟(包2)新乐市新乐一污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3沙河(包2)新乐市小吴村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4郜河(包2)行唐县行唐一污岸边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25郜河(包2)行唐县行唐二污行唐二污浮标站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电导率、溶解氧、浊度、水温注:项目实际实施点位可能根据项目需求进行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通过对辖区重点点位水环境变化的实时趋势性监测和及时预警,实现部分环境监管人力、物力的有效节约,提升突发水质变化的响应速度,缩小排查范围和明晰管控重点,进一步提高河流巡查、水质监测的监管效率。

三、预期效果/目的通过提供在洨河、汪洋沟、槐河、沙河、滹沱河和白洋淀上游流域的考核断面、河流交汇口、重点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排口等25个重点位置的水质应急监测预警服务。预警站常规七参数监测周期可达分钟级,可实现快速监测、预警、提前预报和污染防治支持,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常规水站监测方法存在的监测盲区。具有监测效率高、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低、建设周期短、机动性强等优势。

四、实施要求(一)河流应急监测预警系统1.总体要求(1)服务提供方必须有较强的系统集成和运维能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提供的方案要求系统性能稳定,监测数据可靠,代表性强,系统有一定的先进性、安全性和扩展性。(2)服务提供方所提供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相关标准规范中所列技术指标。(3)系统设置具有开放性,用户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运行中的各项参数,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系统兼具移动端使用功能。(4)服务提供方提供核心七参数(COD、氨氮、pH、电导、溶解氧、浊度、温度)监测站点所有数据,监测数据上传周期平均不得超过3分钟。2.监测站点要求(1)自动监测站的方案设计、设备配置和安装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备的测量精度应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验规范。(2)项目涉及监测站点具有对水体COD、氨氮、pH、电导、溶氧、浊度、温度七个参数指标的监测能力。(3)项目涉及监测站点具有对水体COD、氨氮、pH、电导、溶氧、浊度、温度、总磷八个参数指标的监测能力。3.河流应急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要求(1)系统运行要求:应急预警监测数据传输要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告)。(2)系统维护要求:每个监测站点的维护频率不少于2次/月,每次维护完成后,将维护地点、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内容、维护结果形成报告(附带维护现场照片资料),报给采购人。(3)维护人员要求:本项目维护人员经采购人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障系统和站点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人员需熟练驾驶车辆,系统或站点设备出现问题,运维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原则上24小时内解决问题。(二)重点河流应急监测预警1年期服务1.总体要求(1)服务提供方必须保证数据有效、及时的交由用户,数据应以电子报表或纸质报表的形式呈送。未经用户允许,不得将数据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2)服务提供方可提供足够数量的应急备机,用于适配采购人动态监管需求、加密布点等工作要求。(3)服务提供方应为运维人员配备越野性能良好的车辆,保证运维工作的安全、顺利和效率。(4)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专门的数据分析团队,保障数据分析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5)服务提供方必须具有专业的运行、维护服务团队并且运行、维护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保障系统和站点设备的正常运行,系统或站点设备出现问题,维护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原则上24小时内解决问题,并每日安排不少于1人24小时驻局开展工作。2.具体要求(1)服务提供方按照日报、周报和月报的形式定期向用户提供监测分析报告。当出现水质监测数值超标1倍或异常时,应立即上报采购人,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