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100264080040000030
二、项目名称: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总价:636000(元)浙江广安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奥体万科中心A座1601室87.42总价:600001(元)浙江普天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81.2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9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11月中旬完成第一阶段年度消防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11月中旬至合同截止日期间,做好第一阶段问题的跟踪检查复核,每月出具专项检查报告。此外,针对新移交接收或遇突发事件需开展专项消防检测的隧道,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相关消防检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2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9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11月中旬完成第一阶段年度消防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11月中旬至合同截止日期间,做好第一阶段问题的跟踪检查复核,每月出具专项检查报告。此外,针对新移交接收或遇突发事件需开展专项消防检测的隧道,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相关消防检测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严胤杰,顾吟(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俞一枫,鄢桂军,张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291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3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08028质疑联系人:吴淑伟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081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古运路城发天地16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齐杭熙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14708978质疑联系人:胡巧华质疑联系方式:0571-88372043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附件信息: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招标文件0831.docx353.7K中小企业声明函403.2K中小企业声明函207.1K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330100264080040000030采购人: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100264080040000030项目名称: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预算金额(元):2060000最高限价(元):标项一:1060000;标项二:1000000采购需求:2026年隧道消防检测项目主要内容:45个隧道及相应管理房的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含各类探测器综合盘)及联动控制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广播及及火灾报警装置、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防火卷帘门、逃生通道系统(含盖板及滑梯)、水泵接合器等进行消防检测和检查,并提交检测报告和检查报告。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备注:本项目共分两个标项,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项。评审小组按标项
一、二依次分别评审。标项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为标项二的中标候选人。合同履约期限:9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11月中旬完成第一阶段年度消防检测工作,并提交正式检测报告及影像资料;11月中旬至合同截止日期间,做好第一阶段问题的跟踪检查复核,每月出具专项检查报告。此外,针对新移交接收或遇突发事件需开展专项消防检测的隧道,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做好相关消防检测工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þ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þ有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在国家消防救援局官网“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登记备案(服务类型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未承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隧道的消防维修、故障整改、维保类在履约项目和在质保期内项目;拟派驻本项目全部检测从业人员,不存在同时从事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隧道消防维修、维保作业的兼职或在岗情形。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承诺在本项目合同履约全周期内,不承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隧道的消防维修、故障整改、维保类项目。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杭州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杭应急〔2024〕39号)。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9月21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本国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