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采购 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采购 附件下载:招标正文.doc招标正文(盖章).pdf招标公告.pdf附件.rar招标公告(盖章).pdf[E3503220301200138033001]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采购.PTZF福建省工业项目设备采购招标示范文本福建省工业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试行)使用说明

一、《福建省工业项目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试行)》(以下简称《招标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依法必须招标的工业项目设备(含材料,下同)采购招标。

二、《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步推送至省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将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免费下载。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其他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采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3220301200138033)招标人:福建省木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6-09-23目录使用说明2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81.招标条件8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83.投标人资格要求94.招标文件的获取95.投标文件的递交9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07.发布公告的媒介108.评标办法109.开标时间、地点1010.联系方式10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21.招标条件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23.投标人资格要求124.招标文件的获取135.投标文件的递交136.确认1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38.评标办法139.开标时间、地点1310.联系方式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总则222.招标文件253.投标文件274.投标315.开标316.评标327.合同授予328.纪律和监督3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附件一:开标记录表35附件三:问题的澄清38附件四:中标通知书39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0评标办法前附表401.评标办法462.评审标准463.评标程序4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9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651.一般约定652.合同范围673.合同价格与支付673.2.1本合同货币为人民币,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采用电汇方式支付。683.2.2合同货物价格的支付:683.2.2.1预付款68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681)卖方预付款申请;682)由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683)银行出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且内容经买方认可的履约保函(需为独立保函)。683.2.2.2合同货物到货后的付款68买方在收到下列文件经审核无误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批设备合同设备价格的60%,因需预留当批设备合同设备价格的1%作为设备缺陷处理预留金,实际支付59%,同时向卖方支付当批设备运输费和运输保险费的100%。69(1)卖方付款申请;69(2)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该台合同货物到货接收证书一份;69(3)装箱明细单和/或货物描述清单五份(在监造范围内的货物需经监造单位签字);69(4)制造厂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原产地证书五份,海关报关单(针对进口设备);69(5)由卖方开具的、该批合同货物设备全额价格扣除已支付该批货物的预付款之外的剩余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及该批货物合同运输保险费价格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693.2.2.3初步验收后的付款69(1)卖方付款申请;69(2)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设备的验收证明复印件一份;69(3)卖方未拖欠其委托的设备消缺方的消缺费用的证明。693.2.2.4最终验收后的付款69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并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及时解决后;或合同货物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卖方可向买方提交结清款保函,申请等额替代结清款。结清款保函应为在中国大陆注册的银行开具的无条件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且内容经买方认可的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与质量保证期保持一致。卖方凭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结清款保函办理支付申请手续。69(1)卖方付款申请;69(2)买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货物最终验收证书一份,或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5%的合同结清款保函;69(3)竣工资料按期移交并经买方确认。693.2.3买方人员在卖方及其分包商工厂参加设计联络会、培训及验收等费用,应在每次团组结束后且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69(1)本次团组全部费用的发票正本一份;69(2)买方授权代表签字的相应的团组已结束的证明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列明该团组费用。693.2.4货物到达现场后,如果发现分包货物不是按照买方已经确认的分包商或制造厂家提供或不属于应分包或外购的货物,则买方有权拒收且不支付该货物的相应款项,如买方在付款后发现前述情形,有权要求卖方退货、换货或按双方另行协商的方案执行。703.2.5买方履约的银行保函费用由买方负担,卖方履约的银行保函费用由卖方负担。703.3买方扣款的权利70修改为:卖方按照约定向买方支付合同违约金和/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此时买方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受专用合同条款第3.2.2条、3.2.3条和3.2.5条所述费用金额的约束。70(增加以下合同条款):703.4合同设备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703.5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征得买方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703.6卖方应在到货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将合同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买方。703.7对于买方另行采购并需要集成安装于合同设备本身的货物,如各种在线监测装置、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等,卖方应当予以集成安装,并完成设备本身至集成货物的线缆供应、敷设、接线和内部调试工作,且相关费用视为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格中。70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70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715.3运输72(增加以下合同条款):725.3.5对于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货物和特殊形状的包装物,卖方应在发运5日前给买方空邮3份包装说明单,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725.3.6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15日前向买方提交6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725.3.7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等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10日向买方送达2份关于注意事项的报告。725.4交付725.4.3补充以下内容:如买方有特殊要求的,卖方应在3日内提供相关资料。72(增加以下合同条款):725.4.4本合同货物供货见技术条款。735.4.5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60日采用书面、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735.4.6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735.4.7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专用合同条款第14.2.5条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735.4.8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合同货物出厂试验报告、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及技术条款要求的其他试验/检验报告。735.4.9卖方应按照“技术条款”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技术条款”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编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和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卖方应向合同货物最终使用单位提供合同货物的使用手册和图纸(纸质版和电子版)。735.4.10卖方应提前5日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和承运人信息。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735.4.11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工作联系单》。735.4.12卖方交货后,应通知买方或买方指定的收货单位在7日内开具收货凭证。735.4.13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险种为合同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735.4.14采用航空或铁(公)路零担方式送货的,卖方应随货提供《发货通知单》。卖方应在合同货物送达后三日内到达合同货物交接地点办理交接手续。735.4.15其他约定735.4.15.1对于抽样检测不合格,或参加技术符合性评估但未通过的合同货物,买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引起的合同迟延交付责任、退换货运输费及检测费用等由卖方承担。73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737.技术服务757.3修改为: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合同货物;卖方如需对合同货物进行调试,应在现场监理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代表或业主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定,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758.质量保证期7510.履约保证金7810.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卖方履约保证金提交买方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全部通过验收为止。采用现金方式提供履约担保的,自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并无索赔(有索赔待索赔完成)之日起,卖方可向买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货物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验收,可以在办理最后一批验收款支付的同时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78卖方以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果票据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的,买方有权在票据期限届满前兑现票据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卖方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果履约保函的实际担保期限短于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卖方应于担保期限到期日15个工作日前重新提供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提交时间每延期一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价格1‰且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提取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款项,作为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7911.保证7914.违约责任7915.合同的解除8316.不可抗力8317.争议的解决8418.转让和分包8419.税费84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85第五章供货要求10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3

一、封面106

二、投标函108

三、开标一览表110

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111

五、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112

六、联合体协议书(若有)113

七、投标保证金114

八、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5

九、分项报价表116

十、拟分包/外购企业情况(若有)117

一、资格审查资料118

二、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22

三、技术支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