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292-WXCJ-G2026-0019002

二、合同名称: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周新苑三期二批、梁南苑以及瑞雪家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0292-WXCJ-G2026-0019

四、项目名称: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本级)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东路58号 联系方式:15151850082供应商(乙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地址:无锡市崇宁路8号联系方式:1585284148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15852841487主要标的数量:3主要标的单价:654840.00元合同金额:196.452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年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3 10:2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太保电梯综合保险合同(1).pdf合同书甲方(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乙方(中标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一、政府采购编号:JSZC-320292-WXCJ-G2026-0019

二、项目名称: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

三、采购内容: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对周新苑三期二批、梁南苑以及瑞雪家园,电梯总数204台保险。

四、中标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小写)1964520元

五、质量和服务要求及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且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

六、交货期限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根据合同约定)

七、服务地点和方式:对周新苑三期二批、梁南苑以及瑞雪家园,电梯总数204台进行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维修、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宣传、保险服务。

八、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1)支付方式:投保人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将首批实际投保电梯的年度总保费的50%划支付给保险人。承保人在收到保费后,出具全年保单。在项目正常运营六个月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投保人将年度总保费的30%支付给保险人。剩余20%的年度保费在年度项目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保险人。(2)虫标单位在接到每年付款后,出具保险范围内的全年保单。保单内容不得实质性违背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3)因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各类行政处罚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九、违约责任: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一、其他事项: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乙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备案: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江苏成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2020年9月16日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乙方户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乙方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朝阳支行乙方账号:322000620018000821969见证方:★备注:甲乙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合同条款电梯综合保险承保合作协议甲方(投保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东路58号乙方:(保险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地址:无锡市崇宁路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无锡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保险方案:(一)投保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二)被保险人: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三)保险范围第一部分:电梯第三者责任保障对应《保险公司电梯责任保险条款》(1)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赔偿:因电梯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乘梯人员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2)人员滞留赔偿:因电梯发生意外事故,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导致乘梯人员在电梯内滞留超过约定时间,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标准给予赔偿。第二部分:电梯养护费用保险维保+维修费用:按照电梯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险人承担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意外事故导致的电梯故障产生的维修费用,包括零配件费用和人工费、现场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产生的费用。第三部分:专业技术服务组织电梯安全运营专业管理技术力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电梯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建立电梯使用日常巡查制度,加强电梯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建立电梯维保质量巡查制度,推3动维保单位提高电梯维修质量:负责电梯风险管理和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及时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建立电梯严重隐患向市场监管部门告知制度:每年度按片区应组织相应电梯事故应急急救处置、应急演练不少于2次;每年组织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服务不少于2次。(四)赔偿限额第一部分:电梯第三者责任保障(1)第三者责任:每梯每次累计事故赔偿限额1000万元(含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每人每次事故死亡及伤残赔偿限额100万元(其中含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3万元。第二部分:电梯维保+维修费用每台电梯累计责任限额10万元。(五)协议期限共12个月,自2026年9月16日零时起,至2027年9月15日二十四时止。(六)特别约定1、本保单承保区域:太湖街道安置房小区电梯综合保险项目204台电梯(详见清单)2、承保电梯品牌、型号详见清单。

二、保费的金额与支付:(一)本合同按照招标约定的年度保费总额为人民币:654840元/年(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肆仟捌佰肆拾元整),合计人民币:196452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陆万肆仟伍佰贰拾元整)。(二)支付方式1、投保人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首批实际投保电梯的年度总保费的50%划支付给保险人。承保人在收到保费后,出具全年保单。在项目正常运营六个月后,在10个工作日内投保人将年度总保费的30%支付给保险人。剩余20%的年度保费在年度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保险人。2.保险人在接到每年付款后,出具保险范围内的全年保单。保单内容不得实质性违背4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3.因维护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各类行政处罚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4.年度保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200835921748W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无锡分行朝阳支行银行账号:3220006200180008219693.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办事处纳税人识别号:11320211014031000R开户银行:东绛农商行银行账号:9706478571120100000293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周新东路58号电话号码:0510-85073089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出入机房、大堂、层门和设备所在区域的通行条件。2、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配合乙方进行轿顶、门操作板、轿门和厅门的地坎、门楣、井道、底坑和机房的清洁工作。如电梯底坑遇水淹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在甲方需要时,乙方应给予技术指导。3、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对乙方的日常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评估。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护保养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护保养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制造单位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6、依法建立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制度、资金落实到位。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开展电梯的日常检查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保管电梯相关钥匙。57、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的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如果更换授权签字人,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8、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电梯日常使用期间,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做好详细记录。接到乙方安全隐患告知后,及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和整改措施。严禁未持有电梯安全员证的人员自行对被困乘客进行救援。9、制订电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电梯人身伤害事故、困人、故障、火灾、水浸等),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有效。10、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降温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上锁,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防止无关人员进入。11、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13、电梯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火灾、水灾、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4、甲方应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要求逐台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提供给乙方查询。在签订合同时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出厂随机技术文件、电气敷设图;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技术资料;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上年度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等。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书及操作人员证书(如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医院提供给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电梯,应配备持证操作人员)15、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维保公司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作业。6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乙方须组建电梯服务团队,为本项目进行专项服务,做好保险相关服务和解释工作。2.乙方在电梯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和本承诺书内容,第一时间响应,督促电梯维保维修机构按照维修方案进行维修,并及时赔付维修费用,保障电梯尽快恢复安全正常运行。3.乙方为甲方搭建电梯风险管理平台,通过专业技术团队,对甲方电梯运行情况进行安全监控、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提供维保监督、维修报案、维修方案审核和理赔等功能,保障电梯维保质量与维修时效。4乙方和维保单位有义务为甲方单位提供24小时电梯维修服务。5.乙方有义务提供出险告知服务,对于电梯因故障需要维修的,承诺做好出险告知服务,同时定期对电梯承保后的维修、维保情况予以公示,以充分保障甲方知情权,方便甲方监督。6.乙方应对被保险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除了根据法律法规应予披露的情况以外,乙方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泄露与被保险人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否则将依法承担一切责任。7.乙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制定电梯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电梯人身伤害事故、困人、故障、火灾、水浸等),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有效。9.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