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NJYP-G2026-0023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2026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913201007482112112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 1 号93.36(均分制)223747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2026年度)服务范围:为支撑南京市公安局各类网络、系统、平台正常运行,租赁机房机柜资源,同时需配备动力环境保障设备、数据传输线缆、网络交换设备、办公区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海春、王明涛、沈晓峰、窦如林、潘远方、董丽珍、忻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24%计取。代理费金额为:24104.83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 025-84420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 39 号宸泰科技大厦泰楼7楼联系人: 冯工联系电话:025-52166105-802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冯工电话:025-52166105-8029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JSZC-320100-NJYP-G2026-0023采购文件.doc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NJYP-G2026-0023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2026年度)采购人:南京市公安局代理人: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标准20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25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46第七章供应商中标后需要提交核验的资料621.第一章招标公告南京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2026年度)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NJYP-G2026-0023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2026年度)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243.328万元。5.最高限价:2243.328万元。6.采购需求:为支撑南京市公安局各类网络、系统、平台正常运行,租赁机房机柜资源,同时需配备动力环境保障设备、数据传输线缆、网络交换设备、办公区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有分包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分所或分公司获得总所、总公司授权参与投标的,按总所、总公司情况填报)(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法人授权经营的省、市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分所或分公司获得总所、总公司唯一授权参与投标的,需同时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总所或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分所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2.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投标人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投标人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公祠1号联系人:王警官联系方式:025-84420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39号宸泰科技大厦B栋7层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5-52166105转802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5-52166105转8029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1项目编号JSZC-320100-NJYP-G2026-0023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2026年度)3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泰路39号宸泰科技大厦B栋7层5采购文件获取方法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具体详见采购公告要求。6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可自行前往。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九十日历天8银行账户户名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紫金农商行东山支行账号32012124012010000441429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要求具体详见采购公告要求。10投标 信息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11联系 事项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25-8442029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5-52166105-8029
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二、采购文件4、采购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服务的技术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服务期限、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投标;采购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5.1采购代理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采购代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5.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6.4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6.5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分别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6.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投标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2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24%计取。采购人的采购预算(限价)中已包含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