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FCGHT-220001-20260910-0091号
二、合同名称:复写纸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2761101000029917068
四、项目名称:2761101000029917068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地址:站前东大街501号联系方式:15143370666供应商(乙方):珲春市泽钧商贸有限公司地址:靖和街加禾春景S6号103、203门市联系方式:13321519994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尖兵复印纸 A4 80g 打印/复印纸30(箱)¥93.50¥2,805.00A42尖兵 A3 80g 打印/复印纸20(箱)¥187.50¥3,750.00A3复写纸合同金额: 6,55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伍拾伍元整履约期限:2027年09月21日至2027年09月21日履约地点:珲春市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珲春林区基层法院2026年09月22日 附件信息:14975框架协议采购合同.pdf泽韵-成交6555.pdf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ZFCGHT-220001-20260910-0111号甲方: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乙方:珲春市泽钧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由采购人与供应商以成交结果签订木合同,并共同遵守,1.合同标的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尖兵A380g打印/复印纸appapp30箱¥187.50¥5,625.00尖兵复印纸A480g打印/复印纸appapp100箱¥93.50¥9,350.00合计¥小写金额:14,975.00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柒拾伍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2.货款结算(1)付款方式:全额付款(2)结算方式: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款项类别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预付款满足货物交付2026-09-24100%14,975.00元(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4.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第1页-腐等保护捐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移地到达甲方拍定地点,乙方将承拍的包装不文付的合同标的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德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的资料,包据的不限于:(3)交货期:5(4)交货方式:运送到指定位贸(5)收货人:工停龙:联系方式:15143370666(6)收货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501号5.安装与验收(2)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贵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果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6.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交付后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7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7个小时内响应,7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7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7.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8.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中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00%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00%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5.0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5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00%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第2页-身、财产损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賠倏,(4)乙方没有按承诸的价格或优惠事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9.合同争议解决因服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口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件裁地点为R向珲春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10.合同份数(1)合同订立时间:(2)合同订立地点:珲春市(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满足交付后生效,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料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春林区基屎法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珲春市泽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肖英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徐婷婷拥有者性别女住所站前东大街501月2220:24070住所靖和街加禾春景S6号103、203门市联系人王泽龙联系人徐婷婷联系电话15143370666联系电话13321519994通信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501号通信地址靖和街加禾春景S6号103、203门市邮政编码133300邮政编码133300电子邮箱64544838@qq.com电子邮箱13321519994@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220000726740403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4MA84YYOY11开户名称开户很行珲春市泽钧商贸有限公司中国偎行股份有限公司理春支行银行账号165198005590注:沙及联合休或其他合同主休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4页-成交通知书珲春市泽钧商贸有限公司:项目(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2026]-20446号-2,采购计划-[2026]-20446号-1)现已结束。经多方确认,贵公司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6,555.00元。接到本通知后,请贵公司委派授权代表,按照采购要求和贵公司采购响应的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成交日期:2026年08月27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