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南郑县-2026-00087
二、合同名称:校园安全一键报警系统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南郑县-2026-00233
四、项目名称: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校园安全一键报警系统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汉山路建设巷10号联系方式:0916-5512211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一环路与虎桥西路交叉口西北联系方式:1502966181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校园安全一键报警系统技术服务1(项)¥165,900.00¥165,900.00加强网络文化管理,营造健康网络环境合同金额: 165,9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04日至2027年09月03日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一键报警协议 2包.pdf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09月22日 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校园安全一键报警系统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合同签订日期:【零亚六年】年【九】月甲方: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为持续巩固公安部、教育部校园安全防范“四个百分之百”中关于“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当地公安局机关联网率达到100%”要求,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防范能力,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信、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经甲方招标确定乙方承担我区68所学校一键报警联网建设项目服务,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概况1.南郑区范围内68所学校的一键报警服务,实现各学校通过一键报警设备呼叫公安110指挥中心,确保报警设备连接至公安局的线路及平台安全正常。报警设备的产权属甲方所有,其售后、配件更换等由甲方自行购买和更换。2.甲方按年支付乙方线路及联网平台使用费。协议期内乙方确保报警设备连接至公安局的线路及平台安全、一键报警联网全时段运行正常。3.甲方的一键报警平台服务器的维护由乙方承担,维护内容包括:硬件维护、系统维护、固件升级、数据维护、安全防护、性能与容量维护。第二条合作模式甲乙双方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线路及设备调测,甲方按年支付服务费用。协议期内乙方确保报警设备连接至公安局的线路及平台安全、一键报警联网全时段运行正常。第三条费用结算(一)费用租用标准:共68个点位(后附清单),每个点位专线带宽:10M。(二)付费方式:1、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2、本协议为预付费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逾期未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伍仟玖佰元整;(小写)¥165900.00元。【其中专线使用费: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仟玖佰元整;(小写)¥135900.00元。专线延伸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3、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费,乙方银行帐户信息如下:乙方账户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高新支行乙方账号:9558853700004761681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项目场地的所有人员上岗前需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有权对人员提出调整要求,乙方需积极配合。2.甲方负责协调公安报警平台接入事宜,协助乙方与公安部门的对接,方便技术沟通和平台接入。3.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4.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项目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甲方应当承担项目延期交付责任。5.项目完成后,一键报警联网平台(指主平台,不含甲方学校所有的一键报警盒)服务器设备及配套的线路、网络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服务期内甲方对其具有使用权。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数据库等内容,所有权归甲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正常服务要求提供服务,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线路开通、维护和一键联网报警功能全时段正常连接、运行,应承担相关责任。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获得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3.因设备、网络、平台故障等影响业务使用,乙方应按要求及时响应,保证运营的安全稳定。4.针对本项目,乙方须成立专门技术支持机构,落实项目负责人、各技术支持主要人员,为甲方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技术支持小组应由技术强、业务精的高素质专业人员组成。5.因系统割接、调整,需暂时中断运营时,乙方应事先一周与甲方沟通,在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妥善解决。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质检抽查、数据抽查等工作。7.当甲方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合同之外的需求时,乙方应在与甲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尽可能配合,产生的费用双方沟通解决。第五条售后服务(一)乙方提供全程本地化7*24小时服务,确保快速处理故障所有故障。30分钟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排除故障;(二)重大活动现场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保障。乙方提供充足的备品备件服务,确保故障服务的及时性;在服务合同周期内全程无忧质保。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同时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要求违约方采取及时、合理的补救措施;3.要求违约方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利用本合同项下的通信线路、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信息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一方违反本条款,其行为与另一方无关,违约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三)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超30日仍未足额付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四)其他违约责任未做出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第八条保密条款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媒介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泄密的一方将对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负完全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九条免责条款(一)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二)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对合同履行影响状况的证明。(三)不可抗力影响发生后,双方视具体情况决定地续履行本合同或解除合同。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乙方与甲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说明(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其补充和修改意见及所有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ACA5(三)本协议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签字页。(四)本协议一年服务期满后,由甲方组织开展审验工作。审验合格且双方均有继续合作意愿的,可向南郑区财政局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甲乙双方续签2027-2028学年度服务合同。(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甲方: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盖章)2到法人(授权代表)签学:势志成日期:2026_年9月生日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