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无

二、合同名称: 蕲春县2026年秋播油菜种子采购合同一包(华919)

三、项目编号: HBFH-20260820

四、项目名称: 蕲春县2026年秋播油菜种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蕲春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 址: 蕲春县漕河一路28号联系方式:7222316供应商(乙方):湖北思绿种业有限公司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89号(黄冈市农科院苏凤麟私宅)联系方式:1887186882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油菜种子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218400合同金额: 21.8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2日至2026年09月25日;履约地点:蕲春县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一包合同.pdf一包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蕲春县2026年秋播油菜种子采购合同一包(华919)需方(甲方):蕲春县农业农村局供方(乙方):湖北思绿种业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蕲春县2026年秋播油菜种子供应商。为保障秋播农业生产有序开展,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权责统一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供种品种、数量、单价及合同金额1.供种品种:华9192.供种数量:共计17500斤3结算单价:12.48元/斤(固定包干单价,包含种子生产、包装、检疫、运输、税费、技术服务、售后等所有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218400元)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供货期间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最终结算金额按甲方实际验收合格供种数量据实结算。

二、种子质量标准与禁止要求乙方所供油菜种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种子质量标准、品种审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所有种子均为当年生产、新鲜饱满、无霉变、无虫蛀、无破损,且为合法审定、适宜蕲春县区域种植的品种,具体标准如下:1.双低常规油菜种子:芥酸含量不得高于1.00%,硫苷含量不得超过30.00微摩尔/克饼,纯度不低于95.0%,净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85%,水分不高于9.0%,含油量45%以上,不含转基因成分,严禁从根肿病疫区调种。2.双低杂交油菜种子:芥酸含量不得高于2.00%,硫苷含量不得超过30.00微摩尔/克饼,净度不低于97.0%,发芽率不低于82%。水分不高于9.0%,纯度不低于85.0%,含油量45%以上,不含转基因成分,严禁从根肿病疫区调种。

三、种子检验、检疫与复检约定1.乙方供货时,必须随货提供全套合法有效资料:《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证》、官方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非转基因成分检测证明、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乙方公章,保证真实有效、信息一致。2.甲方收货后,立即通知蕲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质量抽样检测。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年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T.种子合格。3.抽检过程中发现种子质量、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甲方有权立即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全部检测、误工、补种等损失;逾期未提出异议、未反馈问题的,视为该批次种子质量合格。4.若供需双方对种子质量存在争议,以市级及以上种子质量检测机构、农业主管部门鉴定结论为最终判定依据,鉴定费用: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由乙方全额承担。

四、包装规格与标识要求1.种子包装规格:每件20公斤,单包200克,包装规格统

一、规范整齐,满足仓储、分发、运输及农户使用要求。2.所有种子包装必须完好无损、密封严实,防潮、防虫、防破损,符合国家种子包装通用标准;信息完整、准确、可追溯。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另行计价,归甲方所有。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承担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蕲春县县域内各乡镇仓储点位(具体地址由甲方通知乙方)。2.交货时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批次完成供货,供货批次不超过3批次,全部货物交付、摆放、验收完毕。3.费用承担:种子运输、装卸、仓储、检疫、检测、包装、税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费用。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批次、地点完成供货,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赔偿甲方因延误供种造成的秋播生产延误、农户损失、应急采购差价等全部经济损失。

六、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及账户信息1.结算依据:乙方全部种子供货完毕,经甲方、农业执法部门抽检复检合格,供需双方签字确认供货数量、质量无异议,项目资料完整归档,财政审计核查通过后,乙方提供合法合规、足额有效的发票后,启动付款流程。2.付款方式:由蕲春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付至乙方对公账户。3付款时限:甲方收到乙方合规发票及完整结算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财政支付。4最终结算价款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种子数量×合同固定单价计算,不合格种子不予结算,乙方须无条件自行运回并承担全部损失。5.乙方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湖北思绿种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遗爱湖支行银行账号:176303010400129996.乙方账户信息变更须提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盖章变更通知,未告知导致付款延误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双方权利与义务(一)乙方(供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的种子生产、经营资质,所供种子来源合法、手续齐全,无产权纠纷、无质量隐患、无疫区调种问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种子生产经营相关规定。2.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时间、规格供货,保证种子质量达标、包装规范、资料齐全。3.全程提供免费技术服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种植技术培训、田间指导、病虫害防控指导,协助甲方完成200亩以上油菜高产示范片建设工作,全程跟进示范片种植管理、产量监测、技术推广服务。4.主动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品种审定资料、品种特征特性、产量表现、栽培技术要点、适宜种植区域、风险提示等技术资料,如实进行质量承诺,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响应甲方及种植农户的技术咨询、售后诉求。5.质保期内种子出现质量问题、种植异常、品种不符等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6.承担因种子质量不达标、供货延误、服务不到位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经济损失及行政处罚责任。(二)甲方(需方)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乙方供货的种子数量、质量、包装、资料、供货时限进行全程监督、抽检、验收,对不合格种子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换货、追责索赔。2.及时向乙方告知供货点位、供货要求,配合乙方完成种子验收、清点、入库工作。3.验收合格且乙方资料齐全、发票合规后,按合同约定时限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4.协调辖区内乡镇、种植主体配合乙方开展技术培训、示范片建设等相关工作。

八、违约责任1.乙方质量违约:所供种子质量指标不符合合同及国家标准的,乙方须无条件退换货,退还对应货款,并按该批次不合格种子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农业生产损失、舆情问题、行政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供货违约:未按约定时限、批次完成供货,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采购,产生的差价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服务违约:未按要求提供技术培训、田间指导、示范片建设等服务,或服务质量未达到《技术服务方案及考核标准》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3日内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差价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并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付款违约:因甲方自身原因逾期付款的,按财政支付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财政审批延误、资料不全等不可归责于甲方的情形除外)。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纠纷的,优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约定向需方所在地(蕲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承诺、技术服务方案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效力一致。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4.本合同一式2份,供方执1份、需方执1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油菜收获完成无纠纷后自动终止。乙方:甲方:蕲春县农业农村局办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