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本级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700000202601002653A_001
二、合同名称: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700000202601002653
四、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本级地址:太原路1219号联系方式:18253050413供应商(乙方):菏泽市山霞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太原路文化城东大门4号楼01004号联系方式:1301296508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印刷服务 印刷服务14.2954.295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2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22
九、其他补充事宜: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合同 ().pdf电拉合同编号:SDGP371700000202601002653A_001檸13ln11华hoh1人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计划编号:3717000004290012026006711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本级供应商:菏泽市山霞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菏泽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采购人(全称):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本级供应商(全称):菏泽市山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电拉人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服务事宜签订本合檸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hoh1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交通指挥大队.印刷服务。2.服务地点: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3.服务内容和范围:。
二、服务期限
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贰仟玖佰伍拾元(¥42,95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n
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
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42,95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七、付款方式1□一次性支付方式:华□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电拉人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檸13(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111hoh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n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
十、承诺华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1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
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9月22日签订。
十
二、签订地点电拉人本合同在菏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签订。檸13理机构一份。住所:太原路1219号ln11电话:18253050413,电话:1301296508711华传真:,传真:hoh1
十
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
十
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太原路1219号(签字)住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太原路文化城东大门4号楼01004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18253050413电 话:13012965087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菏泽铁路支行账号:账号:37001816701050147639邮政编码: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