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岐山县-2026-00080

二、合同名称:2026年枣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岐山县-2026-00212

四、项目名称:2026年枣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岐山县枣林镇政府地址:枣林镇街道联系方式:0917-8311144供应商(乙方):陕西中安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195号科技创新园C座三层中单元M301联系方式:153322613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破损井房维修、机井维修及更换水管等1(项)¥376,173.15¥376,173.15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符合验收要求。合同金额: 376,173.15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壹佰柒拾叁元壹角伍分履约期限: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11月05日履约地点:枣林镇辖区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026年枣林镇农田基础设施项目合同.pdf岐山县枣林镇政府2026年09月22日 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6年枣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CS扫描全能王一高清扫描·专业出品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岐山县枣林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全称):陕西中安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6年枣林镇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2.项目地点:岐山县枣林镇3项目内容:神差村、贾家村破损井房进行维修加固、拆除管道、拆除机井水泵、机井钢管安装、挖沟槽土方、沟槽、基坑回填方、机井配套管网、出水桩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批复文件)。

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及其附件4.磋商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5.图纸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合同金额(大写:叁拾柒万陆仟壹佰柒拾叁元壹角伍分,小写:¥376173.15元)1、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税价。1CS扫描全能王一高清扫描·专业出品2、结算方式:合同结算付款比例为1-1、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进场开工预付合同总价的30%:1-2、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1-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尾款(最终审定金额减去已支付款项)3、供应商须按结算总价的3%将质量保证金足额缴入政府指定质保金账户,供应商完成质保金缴存并提交缴存凭证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结算总价100%工程款:缺陷责任(质保)期满,经核查工程无质量缺陷,政府质保金账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供应商。

五、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六、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21日签订。

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岐山县枣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

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CS扫描全能王一高清扫描·专业出品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岐山县枣林镇人民政府(公章)承包人:陕西中安裕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龑本和(签字)(签字)大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610302MA6XJBM367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0917-8311144电话:15332261333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县支行账号:账号:961008010036755553CS扫描全能王一高清扫描·专业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