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YQZCS-C-F-260026
二、项目名称: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合同包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40号艾博科电大厦10楼1001室综合评分法否 1,888,888.00元 87.30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1-1C02990000 其他教育服务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80日历天;(具体签订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1,888,88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解**(采购人代表)、赖**、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1.8万元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地址: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联系方式:18248386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云峰云尚都住宅小区A6联系方式:1520483348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5204833483内蒙古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1日相关附件: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df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行政区域阿拉善右旗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1日 22:13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解**,赖**,周**总成交金额¥188.8888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内蒙古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电话15204833483采购单位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采购单位地址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48386999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铭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云峰云尚都住宅小区A6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04833483附件:附件1附件2阿拉善右旗第⼀中学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中标(成交)明细内蒙古铭卓项⽬管理有限公司受阿拉善右旗第⼀中学委托,采⽤竞争性磋商进⾏采购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项⽬编码:AYQZCS-C-F-260026)项⽬,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合同包1(合同包⼀)1.1、中标(成交)供应商: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888,888.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号品⽬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C02990000其他教育服务阿拉善右旗第⼀中学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响应招标⽂件服务范围响应招标⽂件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280⽇历天;(具体签订时间以双⽅签订合同为准)。响应招标⽂件服务标准1,888,888.001.00项1,888,888.00内蒙古铭卓项⽬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09⽉21⽇-第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单位名称)的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阿拉善右旗第一中学京蒙协同教育质量提升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224.6556万元,资产总额为441.788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请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内蒙古思伟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0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请在投标文件中附此函。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形,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