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140000.00元最高限价:140000.00元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1游离二氧化硅碳化灰化处理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50000.00国产2分析天平1台详见招标文件30000.00国产3矿用防爆定点粉尘采样仪6台详见招标文件60000.00国产数量合计:8台预算金额合计(元):140000.0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函(包含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采购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9日地点:邮箱获取(1360225290@qq.com)方式:邮箱报名(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30日15: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鸣沙路石嘴山日报社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有关的信息和变更,将在官网公告栏以公告形式公示,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官网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将报名材料(详见报名登记表中报名材料一栏)和报名登记表PDF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邮箱(1360225290@qq.com),进行登记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168号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佳鹏联系电话:0952-3817158邮箱:1360225290@qq.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报名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2026年9月21日附件:1-2609211FQ44H.docx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职业卫生检测中心设备购置项目报名表项目名称拟报标段/报名时间报 名 单 位 简 况公司名称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1.投标单位如实填写本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与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一并发送至邮箱(1360225290@qq.com)进行报名登记。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项目登记,所提供的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登记成功后,采购人将在一到两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联系邮箱,请投标人及时查收邮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邮箱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