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期)物联网照明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期)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批〔202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中医院,集中建设单位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物联网照明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通市中医院孩儿巷院区新建门诊楼的物联网照明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安装、调试、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2交货地点:南通市中医院孩儿巷院区(南通市崇川区孩儿巷北路6号),招标人指定位置。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25 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5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6 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具有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的能力; 3.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6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标的物同类产品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交货验收记录,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如标的物同类产品非单独供货合同,则还需提供标的物同类产品的供货金额满足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下载,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span lang="EN-US"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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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中医院迁建项目(二期)物联网照明设备及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第二次)_招标
招标方: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2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