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6000197

二、项目名称:仁寿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兴业路1号(网贸港)7幢2楼 52,200,000.00元 99.87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货物类(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A02320500A023205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医疗设备一批GE等1300-45等1(批)52,2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树权、姚齐龙、吴金昌、张梅、高舸、黄光国(采购人代表)、陈联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4)银行账号:9902001860301132。(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方式①:供应商进入http://sale.scbid.net/home网站,登录系统(无账号供应商需按照提示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中标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开票的项目点击“申请/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支付回单扫描件,提交开票申请。方式②: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391588189@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目名称、付款截图、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专票需提供邮寄收件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计划编号:51142126210200004065

二、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8,179,418.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8,179,418.00

三、采购品目: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四、采购监督机构: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联系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金马路一段144号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六、中标人的主要标的信息详见公告附件《报价明细表-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人民医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联系方式:周老师;028-36218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联系方式:18583290537、15528045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梦洁、李明君、杨璐、江田甜电话:18583290537、15528045735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09月21日相关附件:仁寿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N511421202600019720260904003)-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本国产品相关附件.zip报价明细表-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pdf版本号:N511421202600019720260904003招标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仁寿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6000197仁寿县人民医院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9月0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仁寿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仁寿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42120260001971.2.采购项目名称:仁寿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预算金额58,179,418.00元,拟采购医疗设备一批。本项目紧密围绕仁寿县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目标,旨在全面提升县域基层医疗机构设备配置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坚实的硬件支撑。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本次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描述:本次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需包含:销售II类射线装置或更高类别射线装置)。(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需包含:销售II类射线装置或更高类别射线装置)。)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电话: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供应商信用融资补充事宜》)。1.10.联系方式采购人:仁寿县人民医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怀仁街道龙滩大道一段177号邮编:620599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36218016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邮编:610000联系人:江女士、杨先生联系电话:18583290537、155280457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58,179,418.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本项目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20万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4)银行账号:9902001860301132。 (5)采购合同签订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完成后,可按照以下温馨提示开具发票:方式①:供应商进入http://sale.scbid.net/home网站,登录系统(无账号供应商需按照提示注册账号),登录后进入“中标项目”页面,找到需要开票的项目点击“申请/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支付回单扫描件,提交开票申请。方式②:供应商发送申请信息至3391588189@qq.com邮箱,发票开具后将直接发送至原申请开票邮箱。(邮件名称:申请开具发票金额XX元;邮件内容需明确: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