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4782预算金额:3942100.0000采购品目: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章捷项目负责人:刘汝华

一、项目编号:PYZX-2026HW-03

二、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医用液氧):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钢路5号(钢铁基地内) 单价:62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医用液氧):货物类(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1-1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用液氧广钢气体储罐(槽车);纯度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要求(如有最新医用氧标准需按最新标准执行)1.0000(批)621.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荀铁军、孙淑卿、陈会友、莫自耀、许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货物类”费率标准计费。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5000万元~1亿元0.25%;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1%;2、与采购人协议有另行规定的,按协议规定收取;3、实际发生有咨询论证费用的,按照实际发生的咨询论证费用收取(如有)。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医用液氧4.73631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医用液氧):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9.6019.404.7027.8791.5711林德(惠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7.8018.204.5430.0090.5422佛山顺德德力梅塞尔气体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4.8018.204.5429.8487.38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联系方式:020-34858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联系方式: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泓锦/黄诗颖/德雪萌电话:020-62313760-804/809/812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09月21日相关附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项目招标文件(2026082802).zip中小企业声明函(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pdf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广钢气体(广州)有限公司).pdf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4782采购项目编号:PYZX-2026HW-03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项目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用液氧供应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113-2026-04782采购项目编号:PYZX-2026HW-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942,1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医用液氧):采购包预算金额:3,942,1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用液氧1.00(批)详见第二章3,942,100.00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1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用液氧医用液氧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为止,以先到者为准。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的11个月,中标人所供气体产品在纯度、质量、含量等符合国家标准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即续签第二年合同。如果中标人所供气体产品在纯度、质量、含量等方面有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对采购人机械造成损坏、吸氧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2页-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医用液氧):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医用液氧):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3)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①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包含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①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包含医用氧相关内容)。【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人或其委托营运方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至少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若供应商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及证明文件。5)投标人所供医用氧(液态)需提供有效期内《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补充注册批件》。6)投标人如为医用气体生产厂家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第3页-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网(www.gdhycg.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愉东路8号联系方式:020-348588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联系方式:020-62313760-804/809/8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泓锦/黄诗颖/德雪萌电话:020-62313760-804/809/81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一)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内容地点储存方式单价限价(含税及运费)供货期3年预估总量预算金额(万元/3年)预算合计(万元/3年)1医用液氧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5m3低温液体储槽709元/吨3年5200吨368.68394.212医用液氧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3m3低温液体储槽709元/吨3年360吨25.53注:(1)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包括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番禺中心医院、广州市番禺区第七人民医院的两个独立法人,中标后分别签订合同,以采购预算为合同金额。(2)3年预估总量为三年采购测算数,每月结算时按每月实际采购量和中标单价结算,采购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合同期内的液氧供应数量和金额,对此中标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追讨任何费用。(供货期满或者合同总价用完,合同终止)(二)年度预算序号采购内容院区第一年(万元)第二年(万元)第三年(万元)1医用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