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12160556-00299177-1

二、项目名称: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上海福议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市金山区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兴塔经济小区)93.21199500.00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美敦力SDNS321119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华,袁云来,葛斌,王琴,任佩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3.2中标人推荐理由: 推荐上海福议商贸有限公司:你方的投标文件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高度响应,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按要求提供承诺书,综合实力突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地址:黄浦区普安路185号 联系方式:021-2025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35968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敏捷 电话:35968063 附件信息:final_097084fa6c6a487599caf6d58648f7eb2396983752007701zxqysmh.pdf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pdf(十三)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单位名称)的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美敦力常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800万元,资产总额为1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福议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14日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信息。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制造商的分支机构受委托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按照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数据进行填报,仅填报分支机构数据的声明函将不被认可。(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为准。71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12160556-00299177-1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采购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4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12160556-00299177-1项目名称: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预算金额:12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00元采购需求:拟采购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一套,可在手术过程中定位和识别颅脑和周围运动神经以及混合运动感觉神经电信号,用于手术室和重症监护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510:00至2026-09-01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09-141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地址:张衡路528号联系方式:021-202570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方式:35968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敏捷电话:3596806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项目编号:310000000251212160556-00299177-1项目地址:张衡路528号项目内容:拟采购术中脑电/肌电/诱发电位测量系统一套,可在手术过程中定位和识别颅脑和周围运动神经以及混合运动感觉神经电信号,用于手术室和重症监护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00000元人民币。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地址:张衡路528号联系人:朱沁涵电话:021-20257078传真: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人:张敏捷电话:35968063传真:35968054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经营企业,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期:要求供应商提供自货物按合同规定验收合格之日起不短于60个月的免费质保

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2.2“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2.3“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4“招标人”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5“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6“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7“甲方”系指采购人。2.8“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投标人。2.9招标文件(含采购需求)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10“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