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光源发电电厂45MW尾气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pdf光源发电电厂45MW尾气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CLXC(2026)-37-GC)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本光源发电电厂45MW尾气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640万元,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恒信煤炭制品工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50t/h双超燃气锅炉及45MW发电机组;新建1台150t/h超高温超高压煤气锅炉,1台45MW超高温超高压中间一次再热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1台45MW发电机;配套发电主厂房区1处,脱硫区域1处,磨机间、灰库1处,除尘器区域1处,风机房及烟囱1处,锅炉辅助楼(含化水站)1处,空冷岛平台(含空冷岛电气室)1处,循环水泵房1处,冷却塔及水池1处,主变及110kVGIS配电室1处,其它辅助生产及附属建筑区1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光源发电电厂45MW尾气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光源发电电厂45MW尾气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企业资质满足以下三项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2026年6月至2026年08月在职单位个人社保明细证明;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任何岗位。(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的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类似设计业绩至少有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6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施工合同。2026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中的资料:①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拟投入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姓名,该人员身份必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2)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必须同时提供以下①②中的资料:①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出具的工程完工证明资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拟投入本工程施工负责人本人姓名,该人员身份必须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3)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拟投入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本人姓名,该人员身份必须为设计负责人。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后,次年年度至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7、其他人员要求:(1)设计单位:①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及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其他专业设计人员: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概预算专业人员齐全,其中建筑工程、结构工程专业负责人还需具备相应的注册师资格;给水排水工程、动力工程专业负责人还需具备相应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电气工程专业还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概预算专业负责人还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注册人员均在本单位注册。(2)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岗位。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团队其他人员要求:施工人员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造价人员等按照自治区规定要求提供。【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机电类或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质量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造价人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其他岗位人员需取得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注:①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均应提供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务关系证明。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9、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3日)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或联合惩戒名单,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10、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且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有效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1日10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需提供资料①营业执照;②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应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评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递交至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3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K座19楼1913室
七、其他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1)光源发电电厂45MW尾气发电项目,经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250627191865230000020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恒信煤炭制品工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3)工程投资额:24640万元(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0%(5)工期要求:计划2026年10月25日开工,2027年12月30日竣工,总工期432天(日历日);含设计服务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2、本工程不划分标段3、质量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工程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投标人须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不含沉降观测费、第三方检测费)、测试、并网发电、试运行、验收、消缺、培训、档案管理、协助发包人完成办理各项相关审批手续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完成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优化、设备招标技术规范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验收、施工现场服务及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以及质保期内的设计后续服务。图纸交付、设计资料提交须满足现场进度要求;负责图纸方案的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和审图合格证(如有)。设计需得到发包人批准实施。如发生技术变更,变更方案必须报监理及发包人同意后才能实施。(2)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本工程施工范围内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不含沉降观测费、第三方检测费)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方在获得经由发包方及设计院认可的规范书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