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伊吾县淖毛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伊吾县淖毛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XJBR-20260901-1070-01)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本伊吾县淖毛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30.00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为采购人国有资产处置全流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开展资产法律尽职调查、对处置方案进行合规论证、参与处置会商及谈判,起草、审核产权交易全套法律文书,出具国有资产处置法律意见书;协助对接产权交易机构,对处置程序、交易文件及公告内容开展合法性审查;针对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权属争议、潜在纠纷提供法律解决方案;提供处置后续的法律咨询与风险提示服务,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与本次资产处置相关的法律事务。服务至资产处置工作全部结束。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伊吾县淖毛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伊吾县淖毛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律师事务所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企业信用: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磋商活动;(3)其他要求: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20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20时00分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1时00分递交方式: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15号鑫嘉瑞大厦7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15号鑫嘉瑞大厦7层

七、其他1.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2.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3.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伊吾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伊吾县伊吾镇振兴东路436号联系人:段小龙电话:15569306699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南大道15号鑫嘉瑞大厦7层联系人:杨晓婷电话:18690246816电子邮件:2961840174@qq.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