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宁河老城区防洪除涝补短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宁河老城区防洪除涝补短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TJTF-2026-FW1087)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宁河老城区防洪除涝补短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884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本项目为宁河老城区防洪除涝补短板改造工程一标段进行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并提交全过程质量检测方案、竣工检测方案和质量检测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项目预算:29.884万元(人民币)。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河老城区防洪除涝补短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宁河老城区防洪除涝补短板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法人全过程检测及竣工检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6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2)供应商报价(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应具有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至少包括以下其中一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或综合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六)供应商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七)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附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9月28日16时30分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4)汇款截图:(以上资料需带至开标现场递交)。上述报名资料发送至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tianfangbaoming@126.com,邮件主题“报名资料+TJTF-2026-FW1087(项目编号)十投标人名称”),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到账后,我公司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则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程序。如有疑问电话联系负责人(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2-60952222)。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高新区支行。户名: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22909949610201。汇款时备注文件费+TJTF-2026-FW1087(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三)采购文件的售价:本响应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0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七、其他(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二)其他1.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限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号联系人:1电话:022-69118778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联系人:刘晓辉、张利娜、岳雅娜、聂思莼、张琪、潘思雅电话:022-60952222电子邮件:tianfangbaoming@126.com(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