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0722-26FE7925SZF-2

一、项目编号:SZDL2026001506

二、项目名称:高速高精度成像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博睿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6层6086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零捌万玖仟玖佰元整(¥2,089,9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 名称:高速高精度成像系统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人民币贰佰零捌万玖仟玖佰元整(¥2,089,900.00)

五、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张霞、余建华、王颖、戈早川、肖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局(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的精神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计:人民币贰万肆仟贰佰玖拾元整(¥24,290.00)

七、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https://www.szyd11.com/policy/other/detail?id=30)”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质疑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地址:深圳市大学城哈工大校区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755-2603369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24楼 联系方式:0755-83004312转103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展庭、黄国安 电话:0755-83004312转103、107

十、附件 (一)招标(采购)文件 (二)招标(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资格性审查表 3.符合性审查表 4.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5.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三)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信息公开部分: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投标函》 3.资格证明文件 4.综合实力部分的证明材料 注:附件信息需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查看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0日公告附件列表: 附件1:招标文件.zip附件2:SZDL2026001506-A高速高精度成像系统中标结果公告.pdf高速高精度成像系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ZDL2026001506)(货物类)只织TH采购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采购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特别警示条款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以下特别警示条款,不得存在以下所列禁止情形,一旦发现,将被处以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罚款、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序号供应商参与投标禁止情形1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与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存在非正常一致。4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使用同一设备编制(“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提供未经出具机构核实的虚假的检验检测报告、业绩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认证证书等材料。6擅自将投标密钥或电子营业执照出借他人使用或未妥善保管。《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深圳市财政局关于采购文件增加风险告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第一册专用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

三、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该文件由负责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特别提醒》(一)供应商在使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创建投标文件时,该工具将自动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创建标识码,同时提取投标文件制作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和工具标识号,经加密生成文件制作机器码并在投标文件中记录。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使用了同一设备编制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表明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份文件,IP地址一致表明上传投标文件时使用了相同的网络。(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或者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三)不同投标供应商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设备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可能涉嫌投标违法行为而被立案调查。为避免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并请各供应商编制、上传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妥善保管和使用电子秘钥,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关键信息项目编号:SZDL2026001506项目名称:高速高精度成像系统包 号:A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货币类型:人民币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即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不得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的;3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投标限价)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此情况下,投标人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6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7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偏离表》或《商务要求偏离表》;8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作出评判);9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或不符合承诺的;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10所投产品/货物清单/投标报价有缺漏项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需求内容或者需求数量进行修改,评审委员会判定投标响应不满足采购需求;11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1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不得带病毒;13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14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15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依法上报监管机关。 (1)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和“IP 地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和“IP 地址”一致的; (3)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 (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注: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初审不通过,按投标无效处理。关于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规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