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C-HG20260276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预算金额:27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275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公开招标文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https://gpztb.pcpe.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60号联系方式:刘老师 025-844225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电话:021-3329299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品目其他信息化设备,保密柜,警械设备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行政区域秦淮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0日 20:1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 09:00开标地点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预算金额¥275.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老师项目联系电话025-84422501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60号南京海关缉私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25-84422501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丁老师021-33292999附件:附件1JC-HG20260276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9.11-202609201521164672.docx公开招标文件EREE公安部话4项目编号:JC-HG20260276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1投标邀请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须知93.1总则93.2招标文件103.3投标文件113.4开标、评标133.5中标和合同163.6中标服务费163.7询问、质疑、投诉173.8保密义务和信息披露184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194.1评标办法194.2初步评审194.3评分细则195采购需求215.1项目概况215.2技术要求215.3服务要求267.合同(参考文本)28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28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18.投标材料格式438.1.*承诺函448.2.*投标函458.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68.4.*投标人资质声明468.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78.6.*纳税证明478.7.*社保缴费记录478.8.*审计报告488.9.*商务条款偏离表488.10.业绩488.1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488.12.中小企业声明函49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98.14.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508.15.*开标一览表518.16.*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528.17.*投标人服务要求偏离表528.18.采购需求实质性相关材料538.19.采购需求评分相关材料538.20.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538.21.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539.附件549.1.质疑函541投标邀请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或简称“警采中心”)就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1.1.1.项目编号:JC-HG202602761.2.2.项目名称:南京海关缉私局智能警务装备柜购置项目III1.3.3.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1包,总预算:人民币275万元,详见下表:序号品名数量单位智能装备柜主柜(含智能化管理系统)17台智能装备柜副柜117台智能装备柜副柜282台合计:2750000元 大写金额:贰佰柒拾伍万元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招标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伴随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1.5.5.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6.预算金额:人民币2750000元1.7.7.最高限价:人民币2750000元1.8.8.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1.9.9.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办法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10.10.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0月11日17:00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1.11.1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1.12.12.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投标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启。2026年10月12日0:00分到9时0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签到;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到9时30分,投标人须登录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解密投标文件。1.13.13.投标注意事项(1)为保障投标顺利进行,请务必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详见《供应商Ukey证书申请操作手册》(https://jcyun-b.pcpe.cn/jcFile/szrz/Ukey证书办理平台操作手册.pdf)。如已持有CA证书,请确认其是否在有效期内;若证书已过期或即将过期,请及时联系上海CA办理更新。请注意:凡2026年1月1日之前办理的CA证书,均需重新办理。请各投标人尽早申请,充分考虑邮寄所需时间,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上海CA客服电话:4008206660(拨通后按6,再按9)。(2)投标人在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详见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网址:https://gpztb.pcpe.cn/,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3)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1.14.14.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发布。1.15.15.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60号南京海关缉私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25-8442250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老师021-33292999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达路299号1.16.16.投标注意事项以上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媒体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关注。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对应须知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缉私局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2750000元。*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总预算或分包预算,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3是否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50000元。*投标人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分包最高限价或分包单价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投标的,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无5投标产品的资质要求无6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是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8核心产品智能装备柜主柜9不同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产品,或者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时的处理规则该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10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13.1.4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123.3.2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投标人资质声明;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2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纳税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提供自2025年2月1日起至开标之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企业,应出具本企业将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足一年的可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8.*商务条款偏离表;9.投标人提供清晰可辨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至少包括核心产品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货物及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加盖投标人公章);1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1.中小企业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一项: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②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7部分)。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提供);13.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133.3.2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3.*投标人服务项目偏离表;4.*按照采购需求“5 采购需求”实质性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5.按照采购需求“5 采购需求”结合评分部分,提供详细的相关材料;6.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