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0920HT(GY)000037
二、合同名称: 原州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材料政府采购项目鸡蛋
三、项目编号: D640402-20260729174620009
四、项目名称: 原州区教育局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材料政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固原市原州区张易九年制学校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长征路47号联系方式:0954-7298272供应商(乙方):固原鲜野商贸有限公司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北路固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6号联系方式:14795040954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鸡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22000.0000合同金额: 12.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鸡蛋合同.pdf鸡蛋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固原市原州区张易九年制学校食堂原材料鸡蛋采购合同甲方:固原市原州区张易九年制学校乙方:固原鲜野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第六标段(包二)鸡蛋配送服务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食品品种、规格、等级、质量要求表面干净,有光泽、外表无裂纹、无污渍、无异味、无变色、无霉斑,重量在50-70克之间,生产到送货不超过7天。。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8月30日至2027年8月29日止。
三、质量保证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动物检疫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天送货时需向甲方提供与当日供货产品相匹配的随货同行单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鸡蛋质检合格证。2.因乙方生产、加工、包装或运输等环节造成食材质量出现瑕疵,乙方必须无偿提供包换、包退服务,因此产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3.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质量要求,甲1方有权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乙方必须配合且承担检测费用。若检测结果显示乙方提供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要求,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批次采购的食材款,乙方对此不表异议。
四、供货价格鸡蛋价格采用市场浮动单价,甲方依据原州区教育体育局每期发布的价格为依据。合同实际结算总价款,按照学校食堂实际接收、验收合格的食材实际消耗量据实核算,最终结算以学校实际用量为准。各学校幼儿园总量不超过中标金额1753073.00元。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食材验收合格后,乙方依据甲方《学校食堂原材料入库单》即实际供应量及时开票结算原材料货款。
六、供货交付、验收及标准1.供货时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时进行供货。2.交货地点:乙方将鸡蛋送至甲方食堂,由甲方校长、食堂管理员、验收人员、乙方送货人员在《学校食堂原材料入库单》上签字。3.供货验收:(1)甲方应提前2日向乙方下达配货订货单,订货单内容包括学校名称、食材标准、等级、种类、规格、数量、价格及配送时间等具体要求。(2)乙方接到订货单后,严格按照甲方订单内容配送食材等货物。严禁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调换食材标准、等级、种类、规格和质量要求,乙方于学校下达配货订货单的次日前送至甲方指定学校进行验2收。(3)甲方安排专人现场验收,双方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现场称重,同时查验并留存乙方提供的随货同行单据、食品检测报告或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资料,双方验收完毕后签字确认,完成签收手续。(4)甲方应对每批次食材质量进行抽查,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发现有重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补足或退货。4.验收标准:(1)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动物检疫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当天送货时需向甲方提供与当日供货产品相匹配的随货同行单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鸡蛋质检合格证。(2)查验与当日供货产品相匹配的随货同行单据、鸡蛋质检合格证。
七、配送要求1.乙方应实行专业化规模化运作。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加急、推迟送货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2.乙方根据甲方学校采购频次,提供给甲方的食材需自行配送,做到24小时内随时向甲方供货,紧急情况下3小时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配送到位,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3.乙方应严格按采购合同要求(含检测检疫报告、质量合格证明、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3流通等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4.乙方在服务期内需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人员与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对接,及时处理解决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等实际问题,配送人员应持有健康证、配送证,同时乙方应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核查食品原材料供应原始凭证及所配送原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2.甲方有权不定期到乙方食材供应地进行食品安全督查,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输、储存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送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货品价格进行检查或抽查;3.甲方按约定解除、终止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后,有权另行委托其他供应商提供食品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4.甲方根据固原市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材料中标供货企业管理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学校食堂供货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的通知》精神,对供货商供货情况按月进行双向综合量化考核。一个合同期内综合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供货商,禁止参与下一年度原州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材料招投标。4(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食品安全台账,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产品的质量负责;2.乙方必须保证食品质量、所送食材指标及理化指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若因乙方食材质量问题导致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问题,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在配送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利用电话等方式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满足甲方所提出的合理要求。
九、违约责任1.乙方送货时间不及时或货源不足,造成甲方食堂无法正常经营或供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合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互不负违约责任;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2)经甲方3次以上督导评议未合格的;(3)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存在较高风险的:(4)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无食品安全认证的产品;(5)不符合食品标识标签规定,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包装食品。5(6)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7)超过保质期的食品。3.若乙方逾期配送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通报约谈,累计超过5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4.乙方应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配送食材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发现一次,甲方约谈乙方,督促乙方进行整改,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5、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导致甲方对任何第三方进行赔偿或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6.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停止供货,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还可以向乙方主张损失赔偿。
十、其它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地震、洪涝、火灾等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可予以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段;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签订时间:2026年8月30日甲方(盖章)固原市原州区张乙方:固原鲜野商贸有限公司易九条制学校法人代表工委托代理入):态杰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单位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单位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清河北路固易镇长征路47号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办公楼6号联系电话:0954-7298272支行联系电话:14795040954司固原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5001767500013银行账号:6404000112002904161银行账号:6404000112002904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