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及履约合同及履约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9228项目名称: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电力配套工程施工标段编号:E3706002318009228001001标段名称:标段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山东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山东中翔实业有限公司合同金额:9066473.72项目负责人:邹经理合同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合格 并接收完成送电之日止。质量目标: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合同期限:详见合同附件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合同附件合同签署时间:2026-09-0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合同附件合同公告时间:2026-09-20中标通知书附件下载地址:点击下载标通知书附件合同附件下载地址:点击下载合同附件 顺序号:SZ062026613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工程建设类)中标通知书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监制山东中翔实业有限公司:受山东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电力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编号:E3706002318009228、标段编号:1、标段名称:标段一)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单位确定您为中标人。中标金额:9066473.72元(大写:人民币玖佰零陆万陆仟肆佰柒拾叁元柒角贰分)。质量: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工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接收完成送电之日止。项目经理:李鹏刚请您务必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招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项目班子成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资格或相关证书编号人员任职阶段备注1李鹏刚37078**********010项目经理鲁23720202021117632黄忠兴37061**********011安全员鲁建安C3(2024)40304693李华伟37068**********070质量员4曲明君37061**********516预算员鲁23720192024323135陈琳37072**********307资料员6贺志辉37068**********118施工员证书编号鲁13720232025021677王金伟23118**********016技术负责人招标人:山东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2026年8月27日合同编号:GC-jygl-B202609001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建设工程电力配套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承包人:山东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山东中翔实业有限公司2026年9月6日专业分包合同承包人(以下又称甲方):山东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包人(以下又称乙方):山东中翔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电力配套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分包范围1.工程名称: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电力配套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芝罘区,华盛路以北,规划小学以南、规划通利路以东、德润路高架以西3.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辅材,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包风险,包进度。4分包范围:南上坊D地块安置房项目(南上坊城中村改造项目17#-25#楼及其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电力配套工程施工等,详见图纸及附件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二、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接收完成送电之日止(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30个日历天。2.计划完工日期:执行甲方要求工期。3.如遇冬期不能施工,经甲方同意后则工期顺延。若甲方有必要调整某节点工期、区段工期时,乙方保证全力配合且不提任何索赔要求。
三、合同文件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分包合同文件:(1)专业分包合同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第1页(4)投标文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分包合同文件。在分包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分包合同当事人签署的与分包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分包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前述各项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分包合同文件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四、履约担保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施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在第一次付款中一次扣除。分包工程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将履约保证金返还乙方。若乙方违约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
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暂定签约合同价(含税金):大写人民币玖佰零陆万陆仟肆佰柒拾叁元柒角贰分¥:9066473.72元,其中不含税金额8317865.80,税金:748607.92,税率:9%。具体金额以双方结算为准。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玖仟元整(¥399000.00);暂估项金额:人民币(大写)(¥);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含税):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捌佰肆拾陆元柒角玖分(¥388846.79)。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进出场费、人工、材料、机械、材料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费、垂直运输费、制作安装、施工技术、检验检测费、调试费、验收费、样品费、甲供材保管费、货到指定地点的封闭、看护与恢复费、垃圾清理及排放费、安全防护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临时施工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第2页等费用;同时已充分考虑气候条件、各类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政府备案、利润、税金等一切与工程相关的费用。本价格已综合考虑市场价格浮动等各类相关因素,后期不作任何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3.如果建设单位与有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签订《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并支付检测合同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检测费用,则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检验的费用最终由乙方承担,于每季度检测费用对账确认后,在乙方最近一次施工工程进度款中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扣除。工程结算定案时,全部应由乙方承担的检测费用从结算定案总金额中扣减完毕。4合同价详见附件专业分包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价款是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图纸、技术说明、质量检验要求、招标/议价文件、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已按议价文件中的施工范围、质量标准等要求并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验收、检验、利润、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一切费用及所有税费等因素计算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费用及风险后进行的报价,保证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5.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施工期间人工工资、材料费用、施工机械费用、因环保问题及其他因素导致的价格变动等市场涨跌风险,不予调整。(2)合同签订后定额、费率、规费等有关政策变动,不予调整。(3)具体分包范围以甲方现场划分为准。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或有其他履约能力不足的情况时,可随时减少工程量清单中乙方的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自更改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分包范围的调整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分包范围调整为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6.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7.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签约合同总价(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的10%作为预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首次进度款按当月月度结算值(变更签证除外)的第3页80%计取,并优先全额抵扣预付款;当月进度款不足抵扣预付款的,未抵扣部分顺延至后续月份继续抵扣,直至预付款全部扣回。后续各月进度款均按当月月度结算值(变更签证除外)的80%支付;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支付至累计完成月度结算值的85%;工程结算通过审核且提交所有交接资料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最终结算定案值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于两年缺陷责任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关于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进度支付:在第一笔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50%;施工过程中,经评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达到合格要求,且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后,支付至结算安全文明措施费的100%。(2)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均由甲方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及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如发包人付款迟延或乙方迟延交付发票、发票不合格等,甲方有权相应顺延支付工程款。乙方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工程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征地拆迁滞后、图纸迟延等均已充分判断,且完全明白甲方资金的唯一来源是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只有甲方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后才能支付乙方工程款,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已经明确知晓并同意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且明确放弃追究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因发包人迟延付款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等违约责任。(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票据(含传统票据以及供应链票据)等,以实际为准。(4)乙方应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当月月度结算值全额,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若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税率为准),且发票所列内容须与实际经济业务内容保持一致。(5)乙方应当对其开具发票的合规性负责,如因其开具的发票不合规或者乙方开具发票后未按要求缴纳相应税费而导致甲方无法税前扣除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的发票无法抵扣,致使甲方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后续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或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开具约定税率发票第4页的,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不变,增值税税款按最新税率调整,除了新税率生效前已完成产值确认、结算且可以提供原增值税税率发票以外,应以实际税率进行计算。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税差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8甲方开票信息税号:91370602MACTRUENIY账户名:山东港城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新石路30号附47-3号电话:6680108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山东中翔实业有限公司开户行:烟台银行芝罘支行账号:
六、质量与检验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专业质量规范,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执行甲方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规定,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根据要求提供工程技术资料,同时配合甲方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检验批进行验收,并保证验收合格。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约定: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5款执行。4分包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除修复到约定标准外,还应按本合同要求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乙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被处以经济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