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校合-2026-JBJS--0010

二、合同名称: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规划测绘

三、项目编号: 4700950161782113929435

四、项目名称: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规划测绘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浙江大学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联系方式:057188981171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92号联系方式:1832449714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规划测绘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000090.00合同金额: 100.009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规划测绘合同.pdf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规划测绘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建设项目规划测量技术服务合同(测绘服务)项目名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规划测绘合同编号:校合-2026-JBJS--0010浙江大学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8月7日建设项目规划测量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浙江大学受托方(乙方):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区。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房产实测绘、土地复核测绘。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7.《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8《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11.《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T6114.《城市测量规范》CJJ/T81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1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1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18.《1:5001:1000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3/T55211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33/T106720.《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1.《管线测绘技术规程》CH/T6002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11522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补充规定》(浙自然资发(2019)34号)其他依据:甲方报批的相关图件资料参考基准:1.坐标系统:杭州坐标系;2.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第四条测绘工程费:1.签约合同价:1000090元(大写:壹佰万零玖拾元整)。2.本工程属固定单价合同,各项测绘工程费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以甲方审定结果为准。(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2)乙方提交的测绘工作成果通过甲方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90%。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三墩支行:账号:77218100059250。3.乙方在收款之前,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加盖乙方项目部章的书面付款申请,甲方凭发票和书面付款申请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交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发票抬头:浙江大学;税号:12100000470095016Q:开户行:建行杭州宝石支行;银行账号:33001616180050000992;电话号码:8820650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第五条甲方的义务21.甲方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及要求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并提出技术要求。2.帮助乙方进行项目开展的协调工作,保证施工现场满足作业条件。3.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作业。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于2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3.乙方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测绘成果应满足规划复核的要求;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测绘管理条例,执行有关测量规范或技术标准,不违规测绘,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对所完成的成果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第七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属的约定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测绘成果。第八条测绘作业期限要求及成果确认1.自甲方提供资料齐全之日起计算,房产实测绘为50个工作日:2.自甲方提供资料齐全之日起计算,土地复核验收测绘均为60个工作日:3.乙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测绘任务并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测绘成果:4.测绘成果报告应满足规划复核的技术要求。第九条甲方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双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2.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测绘工程费,应以欠付款项金额为基数,按照本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3.对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甲方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第十条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各项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该测绘项目的测绘工程费总额的3%计算。2.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测绘成果报告不满足规划复核的技术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工程延误或质量事故,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3.对于甲方提供的成果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披露,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乙方责任。不论本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4.测绘成果属国家秘级成果,乙方应遵照国家保密法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5.乙方违法转包和分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二条其它约定:1.甲方项目联系人:姓名:徐懿:联系电话:13867435615。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乙方进行联系,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书面文书的签署以及相关材料的确认都须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才生效。2.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范鹏宇:身份证号:142329198812242127:联系电话:0571-85192308;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街92号;电子信箱:1940743102@qq.com。乙方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3.乙方在开展中介服务过程中出现不良行为的,按照《杭州市涉审中介机构不良行为纪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接受《杭州市规划局测绘类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评价与考核。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附则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全4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委托方(甲方):(盖章)受托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经办人:史潇波经办人:姚灶城电话:0571-88206285电话:18324497140签订时间:2026年8月7日签订时间:2026年8月7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