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21101000030331562

五、合同编号:11N4232093162026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其他资产评估详见附件件1.0020002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 联系人:韩杰 联系电话:18643127666 传真:/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湛江路18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资产评估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2320931620263001).pdf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42320931620263001采购单位(甲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服务单位(乙方):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长春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长春市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长春市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长春市服务市场-资产评估服务-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其他资产评估-负责人资质:资产评估师,需求响应:响应品牌:,负责人资质:资产评估师,需求响应:响应1件2000.002000.00合同总价(元)200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元整

二、付款方式(1)资产评估收费额人民币(小写)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2)收费方式收到正式评估报告及评估收费发票后一次性全额付款。(3)乙方账号开户名称:吉林省泓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兴城支行账号:4200222309200270683

三、服务条款11、评估目的1/3评估目的是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拟处置报废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22、评估资产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于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报废资产。评估范围是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小学校于评估基准日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所列示的80项报废资产。33、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目的的要求,此次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9月8日。44、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1)乙方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权归甲方所有,除此不存在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的结论仅供甲方及相关当事方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使用,以及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2)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甲方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5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进行资产申报及资产清查;(2)按乙方要求,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3)积极配合乙方进行资产评估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4)被评估资产应当产权关系明确,对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应告知乙方并做出详细说明;(5)按本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足额付款。6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约定时间完成评估工作,为甲方提供评估报告书,并对评估报告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乙方所完成的评估报告应当符合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乙方及乙方派出的该项目评估组的每一个成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甲方内部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对获悉的甲方的资料及商业机密保密;(4)乙方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除按法律规定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外不得泄露给第三方。77、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要求本约定生效后,乙方在收齐甲方应提供的评估基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报告初稿,根据委托方反馈意见,30日内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88、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资料或未能提供有效的现场配合,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顺延,并承担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出具报告的延时责任;(2)甲方超出约定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应承担报告使用不当的责任;(3)确属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未能在商定时间内取得评估报告,甲方有权扣减部分评估费;如一方无故终止本约定,终止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99、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评估工作如期完成,变更本合同书所约定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确认。1010、合同书有效期本合同书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111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因本合同书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书有关的任2/3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合同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等),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解决。1212、三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1)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兴城支行账号:账号: 420022230920027068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