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二氧化碳点阵激光治疗仪、手外科手术器械、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21010611826997标段(包)名称:标段二:手外科手术器械标段(包)编号: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公示开始日期:2026-09-20T02:25:41.000+0000公示结束日期:2026-09-22T16:00:00.000+000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山女士监督部门电话:024-25405307招标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联系人:屠主任电话:024-25407302邮箱:3931051918@qq.com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1号(兵图实业)三楼联系人:刘金秀电话:13019332612邮箱:46555088@qq.com邮箱:46555088@qq.com中标候选人附件:点击下载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1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7.80185500.00元合格302江西科斯特商贸有限公司80.18186890.00元合格303上海联诚兴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6.14188360.00元合格30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孙静轩无2江西科斯特商贸有限公司张东平无3上海联诚兴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吴永辉无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2江西科斯特商贸有限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3上海联诚兴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更多详情咨询请点击查看:https://www.lntb.gov.cn/#/cWinCandidatePublicity?id=65381标段二:手外科手术器械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202621010611826997项目名称二氧化碳点阵激光治疗仪、手外科手术器械、全数字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21010611826997标段(包)名称标段二:手外科手术器械标段(包)编号202621010611826997002公示开始日期2026年09月20日公示结束日期2026年09月23日标段(包)性质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口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沈阳市)其他公示内容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项目来源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督部门联系人山女士监督部门电话024-25405307招标人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邮箱3931051918@qq.com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188号联系人屠主任电话024-25407302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邮箱46555088@qq.com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锦街29-1号(兵图实业)三楼联系人刘金秀电话13019332612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分数投标报价质量总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工期(日历天)1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7.80185500.00元合格302江西科斯特商贸有限公司80.18186890.00元合格303上海联诚兴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6.14188360.00元合格30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情况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经理(负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1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孙静轩无2江西科斯特商贸有限公司张东平无3上海联诚兴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吴永辉无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凯达(天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2江西科斯特商贸有限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3上海联诚兴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销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2)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