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6】013号
一、合同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6】013号
二、合同名称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高清影像数据采集应用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6】013号
四、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高清影像数据采集应用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地址:人才大厦联系方式:0752-3271639供应商(乙方): 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五路37号联系方式:1598655832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项目工作内容为仲恺高新区全域正射影像数据采集、重点项目航拍和应急监测:仲恺区全域正射影像数据采集是覆盖全区345平方公里范围,以月为单位,通过无人机航拍采集全区区域1:1000影像数据,实现全区每年12张国土空间“现状图”影像数据。1(项)2,299,740.002,299,740.00合同金额: 2,299,740.00元,大写金额:贰佰贰拾玖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7日至2027年08月31日履约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6年09月20日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高清影像数据采集应用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高清影像数据采集应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2026】013号委托方(甲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受托方(乙方):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06年9月17日签订地点:广东省惠州市第1页共12页甲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300MB2E23532K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刘嘉豪电话:0752-3271639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5楼乙方: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8935731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李佳联系人:林燕双电话:13829066413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五路37号根据仲恺高新区自然资源分局高清影像数据采集应用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服务内容与范围(一)服务内容1.数据采集及应用服务(1)全域航拍:制定无人机正射影像数据采集计划,统一采集的全区正射影像数据,覆盖全区345平方公里范围第2页共12页(不含禁飞区),以月为单位,通过无人机航拍采集全区区域1:1000影像数据,将数据成果通过仲恺高新区三维空间系统平台存储、共享、实时更新,实现全区每年12张国土空间“现状图”影像数据,“活化”国土空间成果数据。(2)重点项目航拍:在甲方发布征收(清场)公告、征地预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用地报批、用地挂牌后,由甲方作为任务发起方,发起航摄任务,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征收(清场)公告、征地预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用地报批、用地挂牌等范围进行无人机航摄,数据成果统一交甲方管理,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以年为单位,全年采集60宗。(3)数据应用服务:甲方对采集的影像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利用平台的分级分权管理模式,向全区各部门提供实时在线正射影像地图浏览服务。乙方须做好影像接口,将影像数据接入我区空间三维应用平台。2.应急监测服务乙方以应急监测范围为机库覆盖的方圆5公里区域,全年保障12次应急任务执行。对突发性的社会事件、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通过无人机快速达到现场,全方位获取现状信息,为应急指挥提供现场影像数据,提升综合应急分析研判能力和救援指挥能力。(二)服务范围根据服务对象范围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清单所示:第3页共12页序号服务名称区域范围区域面积采集频率实际采集总量备注1全域航拍全区区域345平方公里按月度共12次4140平方公里影像数据需上传至仲恺三维空间平台2重点项目航拍全区区域内.60平方公里按年度共60宗60平方公里项目面积不超过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算。3应急监测机库覆盖范围机库方圆5公里按年度共12次/
二、服务期限1、本次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起一年,委托服务期间自2026年9月起至2027年8月止。2、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一年。若服务期内合同资金使用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若服务期满一年后,合同资金尚有结余,服务期限自动顺延,直至合同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第4页共12页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玖仟柒佰肆拾元整(¥2,299,740.00元)。该金额为含税金额。(二)付款方式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1、第一期款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首付款:人民币陆拾捌万玖仟玖佰贰拾贰元整(¥689,922.00元)。2、第二期款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即2027年2月28日之后,乙方须提交经双方签署的《半年度成果移交确认书》。甲方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确认(甲方未在本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并于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陆拾捌万玖仟玖佰贰拾贰元整(¥689,922.00元)。3、第三期款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即2027年8月31日之后,乙方须提交经双方签署的《半年度成果移交确认书》。甲方应在收到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确认(甲方未在本约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并于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第三期进度款,即人民币陆拾捌万玖仟玖佰贰拾贰元整第5页共12页(¥689,922.00元)。4、第四期款项:本合同全部约定服务期满后,双方需组织项目成果验收。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乙方须提交项目成果资料,甲方应于收到完整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资料确认。确认无误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终验尾款,即人民币贰拾贰万玖仟玖佰柒拾肆元整(¥229,974.00元)。注:实际支付进度以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如因财政资金到位不及时引起货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不作为乙方迟延履行的依据和理由。(三)付款说明1、项目每期应付款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如收款信息发生变更,乙方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账号信息如下:户名: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账号:62030123090000057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893573182、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如甲方开票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开票前与甲方核对。单位名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第6页共12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300MB2E23532K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5楼3、如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当期款项,直到甲方收到乙方符合规定的发票后再予付款,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所需成果的覆盖范围、技术指标要求;(2)为乙方实施本项目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协助乙方解决航摄飞行所需的各种手续及函件;(3)提供乙方办理本项目相关的合法手续、开展相关业务所需要的证明材料;(4)及时对乙方提交的成果在15日内进行验收;(5)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项目技术方案设计,并报甲方审批备案;(2)负责提供采集航摄数据所需的飞机、相机设备、人员,保证按时调机和正常飞行作业,积极做好任务前的准备工作;(3)负责飞行安全、日常维护、空域协调保障,保密审查,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数据采集;(4)乙方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不得隐瞒、第7页共12页造假、泄露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单位使用;(5)负责数据采集设备以及乙方人员的相关保险;(6)确保项目负责人、外业、内业及驻场人员等项目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项目人员(含派出人员)如确需更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7)乙方派驻1名工作人员长期驻场甲方办公地点,负责对接影像数据采集应用项目,协调数据处理及落地应用,并接受分局业务部门的其他相关工作安排,其日常费用自行承担;(8)乙方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工作指引》等国家数据安全有关规定,做好数据生产全链条安全工作,加强数据生产、储存、移交、内部监督、运用等全链条管理。
五、成果提交序号最终成果名称覆盖范围成果数量提交形式1全域航拍345平方公里共计4140平方公里12次/年通过物理硬盘提供离线数据交付,并上传至仲恺三维空间平台2重点项目航拍60平方公里共计60宗/年按需下单通过物理硬盘提供离线数据交付序号最终成果名称覆盖范围成果数量提交形式3应急监测机库覆盖范围(方圆5公里)按需下单通过系统平台实共计12次/年时调度,提供现场影像数据或视频。MP4、JPG注:全域航拍影像、重点项目航拍及应急监测成果提交须附对应的《半年度成果移交确认书》《阶段性成果确认单》、《最终成果移交确认书》;重点项目航拍成果须另加附经业务股室确认的《成果确认单》。
六、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有关涉密资料和采集的涉密成果资料。2、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成果资料)甲方在与乙方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熟知的属于乙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及本项目任何成果资料。3、保密期限:该保密条款独立于合同与其他文件,不因本合同的中止、解除或终止而终止。除非保密内容已对外披露,或已为公众所知。4、泄密责任:一方泄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负责赔偿因为泄密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第9页共12页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相应款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八、不可抗力1、本合同服务期内,由于某些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不能克服或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不良天气、空域核准、军事行动、政府行为、流行病封控、自然灾害等不能克服的客观的不可抗力事件。(不利于航拍的天气包括晴天除外的所有天气,对于不良天气的界定,乙方需出具惠州市或上级气象部门发布的官方数据作为佐证材料)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对乙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乙方应向甲方书面通报,并向甲方出具不可抗力事件存在的佐证材料。并在合同约定提交成果资料验收时间前2天,向甲方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乙方的综合情况报告。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