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0124-00055二 、 项目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嘉汇林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78-4号1-1 中标(成交)金额:1,198,000(元) 评审总得分: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 服务类 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一丶全覆盖外业核查验收标准(100%地块实地核查) 1.面积与地块核查标准(LYT 2083-2013) 对项目全部2500.6公顷所有小班逐地块实地核验,采用GPS定位、现场边界打点、比对作业设计矢量图斑;实测面积与计划任务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无地块移位、虚增面积、重复统计、未落地虚假地块。 2.地块任务落地核查标准(LYT 2083-2013) 对全县2500.6公顷全部修复小班、所有乡镇实施地块逐乡镇、逐地块实地踏查核验,核对地块位置、边界、权属、实施范围,确保乡镇分解任务、实际落地地块、台账图斑完全一致,无漏实施、假实施、重复上报地块。 3. 退化林修复质量标准(GBT 44351-2024) 全覆盖实地核查所有修复地块: ⑴轻度、中度退化林修复地块苗木保存率≥75%;沙化重度退化林地保存率≥80%; ⑵疏伐、补植、修枝、抚育、病虫害防治等修复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⑶林草、林湿交错区域植被连续完整,无大面积裸地、沙地、退化斑块; ⑷无乱砍滥伐、开垦侵占、人为破坏林地现象,林地管护成效稳定。 4. 一体化生态成效核查标准(GBT 21141-2007) 实地核查地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综合成效,修复区域沙化趋势得到遏制,林草湿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符合三北工程一体化修复建设要求。 5.外业核查工作硬性要求 1.全域100%地块全覆盖外业核查,不分片区、不抽比例,所有乡镇所有修复小班全部现场踏查核验; 2.分乡镇建立外业核查台账,每块地块留存样地矢量数据、逐地块记录面积、保存率、管护情况、存在问题; 3.对不合格地块现场告知属地乡镇,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完成后再次实地复核; 4.全部外业原始资料签字归档,作为市级资金拨付、项目绩效评价、林长制考核核心依据。 ★二丶成果输出 1.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核查验收报告。 2.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实绩核查(竣工验收)记录表。 3.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实绩核查样地矢量图。 服务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验收截止日期:自合同签订起90天。 服务地点:八虎山林场;马家店林场;柏家沟镇;大孤家子镇;冯贝堡镇;三面船镇;双台子乡;和平乡;四家子蒙古族乡;依牛堡子镇;吉祥街道;龙山街道;卧牛石乡;十间房镇;包家屯镇;慈恩寺乡;丁家房镇;叶茂台镇;登仕堡镇;秀水河子镇;孟家镇。 付款方式:供方提交验收核查记录表后,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提交验收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符合需方再行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五十合同款项。 一丶全覆盖外业核查验收标准(100%地块实地核查) 1.面积与地块核查标准(LYT 2083-2013) 对项目全部2500.6公顷所有小班逐地块实地核验,采用GPS定位、现场边界打点、比对作业设计矢量图斑;实测面积与计划任务面积误差控制在±3%以内,无地块移位、虚增面积、重复统计、未落地虚假地块。 2.地块任务落地核查标准(LYT 2083-2013) 对全县2500.6公顷全部修复小班、所有乡镇实施地块逐乡镇、逐地块实地踏查核验,核对地块位置、边界、权属、实施范围,确保乡镇分解任务、实际落地地块、台账图斑完全一致,无漏实施、假实施、重复上报地块。 3. 退化林修复质量标准(GBT 44351-2024) 全覆盖实地核查所有修复地块: ⑴轻度、中度退化林修复地块苗木保存率≥75%;沙化重度退化林地保存率≥80%; ⑵疏伐、补植、修枝、抚育、病虫害防治等修复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⑶林草、林湿交错区域植被连续完整,无大面积裸地、沙地、退化斑块; ⑷无乱砍滥伐、开垦侵占、人为破坏林地现象,林地管护成效稳定。 4. 一体化生态成效核查标准(GBT 21141-2007) 实地核查地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综合成效,修复区域沙化趋势得到遏制,林草湿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符合三北工程一体化修复建设要求。 5.外业核查工作硬性要求 1.全域100%地块全覆盖外业核查,不分片区、不抽比例,所有乡镇所有修复小班全部现场踏查核验; 2.分乡镇建立外业核查台账,每块地块留存样地矢量数据、逐地块记录面积、保存率、管护情况、存在问题; 3.对不合格地块现场告知属地乡镇,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整改完成后再次实地复核; 4.全部外业原始资料签字归档,作为市级资金拨付、项目绩效评价、林长制考核核心依据。 二丶成果输出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今朝、董芳菲(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计算金额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584.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法库县自然资源局地 ???址:辽宁省法库县兴法东路200号联系方式:024-871234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402联系方式:024-245050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艺新电 ?????话:024-24505078-800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服务类-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终稿发售).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嘉汇林业服务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项目编号:JH26-210124-00055编制单位: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8第三章服务需求52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3第五章评审办法54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21.(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124-00055项目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包租名称: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预算金额(元):1402900最高限价(元):1402900采购需求:2024年度林草湿荒一体化修复项目验收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验收截止日期:自合同签订起90天。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715)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未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而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网上响应具体操作事宜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2、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还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密封完好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光盘或U盘),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保持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所需电子设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4、出现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出现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法库县自然资源局(法库县林业和草原局)地址:辽宁省法库县兴法东路200号联系方式:024-871234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402联系方式:024-24505078-8001邮箱地址:lnfs1234@126.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2100144000605251406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