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60407101468-00343374-1

二、项目名称: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市静安区上海市静安区万航渡路849号703室92.571720000.00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安户政管理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户籍和身份证业务AI知识库、户籍小助手应用、密码应用改造等。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其中包含1个月试运行期)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操,高珏,谭伟娟,左健存,周悦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需求理解充分,方案详细合理,团队力量配备强,软件著作权证书多,过往类似项目业绩多,应急响应承诺充分,其他各项承诺充分,综合竞争力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2.5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址:无 联系方式:021-22023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021-35968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晴 电话:021-35968055 附件信息:final_4d9cfd76cef44c8f934d38830dd2d99e10006395421zxqysmh.pdf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pdf1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上海市公安局(主管)(单位名称)的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7人,营业收入为4502.06万元,资产总额为6218.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9月15日注册登录使用须知福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升级改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首页我要查政策我要查查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我要学知识我去专题找服务首页/我要查查小微企业/企业详情·企业名称: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10106MA1FYAM80P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登记机关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门类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9日行业应用软件开发享受扶持政策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暂无享受扶持政策版权所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号:京ICP备18022388号-2技术支持电话:010-82260310政府网站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8上海众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7技术咨询:微信搜索”你呼我应公众号,关注后进行咨询。项目编号:310000000260407101468-00343374-1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主管)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招标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附件----采购需求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15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000000260407101468-00343374-1项目名称: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预算金额:1762500元。最高限价:17275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安户政管理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户籍和身份证业务AI知识库、户籍小助手应用、密码应用改造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其中包含1个月试运行期)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8-2609:00至2026-09-02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方式:网上报名下载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09-151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地址:太阳山路38号联系方式:021-220239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方式:359680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董晴电话:021-359680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公安人口管理信息应用(2026年升级改造)项目编号:310000000260407101468-00343374-1项目地址:太阳山路38号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安户政管理信息系统、公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户籍和身份证业务AI知识库、户籍小助手应用、密码应用改造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说明: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62500元人民币。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招标人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地址:太阳山路38号联系人:周悦诚电话:021-22023943传真: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连路515号联系人:董晴电话:021-35968055传真:35968051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有关事项招标答疑会:不召开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由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网址:http://www.zfcg.sh.gov.cn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评标方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中标人推荐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程序》

五、其它事项付款方法: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履约保证金:收取,为合同金额的10%质量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六、说明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1.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人。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招标人”系指《投标邀请》中所述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2.4“投标人”系指从招标人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中标人”系指中标的投标人。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中标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投标人。2.8招标文件(含采购需求)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2.9“采购云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3.2《投标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合同份额;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