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CQS26A0240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9日
一、项目号:CQS26A02403 采购执行编号:ZC-GZ-26000973-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供应商名称:广东省中科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202(自编201、203、205、206、208)房中标(成交)金额: 4,1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1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数字定量PCR仪 山东艾克韦 TraceNac700E 1套 894,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献敬,代凯成,杨桦,袁红琼,罗浩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总计:49026.0元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供应商名称报价总得分技术总得分商务总得分合计排序 广东省中科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0.00 50.00 8.00 98.00 1 重庆润实科技有限公司 39.93 47.00 4.20 91.13 2 重庆国凤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9.94 45.00 4.80 89.74 3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提供了所投产品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享受本国产品的价格扣除政策。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经办人:王唐艳采购人电话:023-61388106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经办人:徐笙玮 刘静代理机构电话:023-63010455 63206103 67703875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1室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笙玮 刘静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3010455 63206103 67703875
十
一、附件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第二次发布稿)8.4.doc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国产品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第二次发布稿)8.4.doc件工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干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正1277生物纳元EAAR700R的车建干)任中P。LuOY000中斗1人中XAL---一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源州永沁泉智rsgg二+ata-2、DOUUILm号楼601室)。友限公司2厂为(江并有办州天中工在中国境内完成。业L南内的直件负责。如有,日作。1281HVAN1T-1HAFAHL4日期:2026供9月372211L开74标下同。129
四、其他L人11p.个业H件,手八个*1中小企业声明函饮订分包音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型企业);2FTTRsttsJiiAarptELEE业:业:tt)2257】TVviahlntaiiutFmtm1iRoE0A业人4b87bniG,厂有teuE.707属于(中型企业):光动拉药一体化智能装智),属于(工业2行业:制逭冏大(刃杰347ARAVA773Uu1T广7L01元,属于(小型企业);.,l-FTAtnA4RRRAFy1BLIT-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人1L日日的青立进负责,如有牌,将争心1L。”企业名称(盖章):广东省中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S日期E2226年09月0R125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6A02403采购执行编号:ZC-GZ-26000973-2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采购人: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
一、招标项目内容-3-
二、资金来源-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4-
五、投标保证金-4-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
七、投标有关规定-5-
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
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
一、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1-※
二、报价要求-11-※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
四、付款方式-12-※
五、知识产权-12-※
六、违约责任-12-※
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3-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4-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4-
二、评标方法-15-
三、评标标准-15-
四、无效投标条款-18-
五、废标条款-18-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9-
一、投标人-19-
二、招标文件-19-
三、投标文件-19-
四、开标-21-
五、评标-21-
六、定标-21-
七、中标-22-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2-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
十、交易服务费-24-
十
一、签订合同-24-
十
二、项目验收-25-
十
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6-
一、合同主要条款-26-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1-
一、经济文件-32-
二、技术(质量)文件-34-
三、商务文件-36-
四、其他-38-
五、资格文件-47-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
一、招标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仪器设备414.381工业1.2.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414.3万元。1.3.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及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1.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2.2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4.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3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方式二选一)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对应的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号以此次为准)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保证金子账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558625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
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覆盖投标有效期。2.3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1.7.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